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访问中国沁源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在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之际,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如期而至,为了更好的落实县委提出的绿色沁源、康养沁源、文化沁源、幸福沁源、美丽沁源之精神,今天,我们特别邀请了沁源县市监局副局长赵静同志就群众朋友关心关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欢迎各位网民朋友积极参与。
赵静: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能够与广大网友交流沟通。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县市监局全体干部员工对长期以来支持、关心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人都特别钟爱保健食品,那么请问赵局长,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赵静:我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保健食品都应该标明特定的保健功能。首先,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宜于自身体质的保健功能的产品,尤其是年老体弱者、孕妇、婴幼儿及青少年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是一定要谨慎;其次,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前还应该仔细阅读标签说明,并认准保健食品专用标识“小蓝帽”;第三,看适应人群,所有的保健食品都标注有“适宜人群”或“不适宜人群”,大家要看清楚自己是不是这个产品的特定“适宜人群”或者“不适宜人群”。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保健食品一般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达到保健目的,不要轻信所谓“速效”,而且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替代药品,大家不要轻信广告宣传。
主持人: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赵静: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第一、通过电话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第二、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食品、药品等产品时,可以通过12331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主持人:作为一名消费者,你在生活中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赵静:自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实施以来,通过工商部门的大力宣传,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本人也认真学习了这两部法律,特别是在生活中,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有时自身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去年,我买了件皮衣,穿了不到一个月,接缝就开了,我投诉到消费者维权协会,消协非常重视我的投诉,随即找到商家给我索赔了,我非常感谢消协的同志们,同时我也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明白自己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和监督举报权。其次,购物时不要忘了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时的基本证据。
主持人:赵局长,通过您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我县消费者权益维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此,非常感谢赵局长接受我的采访!
赵静:谢谢主持人和广大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对沁源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宝贵建议,最后祝愿沁源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越办越好!
主持人:谢谢赵局长,谢谢广大网友的支持,再见!
赵静: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