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沁源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33976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21号 发文时间2024-05-24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开展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6-04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开展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大    中    小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开展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开展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推动产业帮扶项目高质量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支撑。为充分发挥产业帮扶项目在带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中的作用,持续提升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着力促进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从2024年4月到2024年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为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省、市、县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针对部分产业帮扶项目还存在谋划实施不够精准、发展基础不够牢固、联农带农机制不够紧密、带动增收作用不够明显甚至有少部分产业帮扶项目存在停产、倒闭、资产闲置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依托资源禀赋、选准发展方向、明确发展定位,做好“土特产”文章,让帮扶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带动增收成效更可持续。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一批,促进稳定发挥作用。对产业链条完备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产业帮扶项目,要持续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壮大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多元融合发展特色产业。

1.推动帮扶产业集聚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原则,加强政策扶持和招商引资,分片区建设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科技研发、产品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加快向园区集中,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推动帮扶产业规模化、资源集约化、企业集群化。

2.推动帮扶产业多元发展。在原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文旅康教多元融合发展,提升产业综合价值。

3.推动帮扶产业创新发展。树立“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的创新意识,积极适应市场消费升级需求,不断通过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市场开拓,巩固本地特色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以上下游循环畅通。产学研协同联动、数字智能化发展,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

(二)提升一批,促进全链条融合发展。对具有一定发展基础但产业链条存在明显短板的产业帮扶项目,要着力开展强链补链延链行动,不断提升帮扶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

1.加强科技支撑,增强产业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作用,进行品种引进改良、技术研发推广,实行标准化生产,以特色赢得市场,用品质获得价值,用科技助力帮扶产业迭代升级。

2.加强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保鲜、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支持引导农业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促进帮扶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3.加强产品营销,提升品牌价值。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运输、保鲜销售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条件。利用消费帮扶、“百企帮百村”等机制载体,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加快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帮扶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有效增强帮扶产业发展后劲。

(三)盘活一批,激活闲置资源和存量资产。对停产、闲置、荒废的产业帮扶项目,要通过变更经营主体、调整用途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促进效益正常发挥。

1.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支持村两委对闲置的资产进行改造升级、盘活利用,对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依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开发利用。依托信息化手段、专业力量,推动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探索村企合作联合承接。按照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原则,探索村集体与企业合作的有效模式,鼓励和支持村集体以现金、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入股合作社等,借助企业运营资本和项目管理经验,共同开发利用资源,盘活闲置资金资产,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企业盈利、群众致富。

3.鼓励龙头企业直接承接。对缺乏产业发展思路、想法或不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村,可以将闲置资产资源发包给企业经营,积极盘活资产资源。支持企业对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开展土地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有效解决土地撂荒和生产资源闲置问题。

(四)另起炉灶一批,稳妥处置存在问题。对因市场、政策重大变化或地理条件、气候环境因素导致产业失败,不宜继续发展的产业帮扶项目,要积极谋划替代项目。

1.严格项目决策程序。按照县级指导原则,各乡镇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经过集体议事程序形成决策意见,形成客观、科学的评估结论和明确建议。

2.依法依规推进实施。终止帮扶项目必须始终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推进实施。坚持稳中求进原则,将工作考虑、第三方评估意见和集体决策情况及时、准确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财政、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支持,共同研究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办一件成一件。

3.谋划开拓新的项目。要积极开发新项目,不能因为“叫停”项目影响群众增收。要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促进帮扶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负总责,乡镇、村两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协调,抓好跟踪督促落实。要压紧压实责任,吃透政策要求,确保有序推动“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落细落实。

(二)做到齐抓共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联动协同、形成合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与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建立产业帮扶台账,细化完善支持政策,做好行业政策设计、解读培训、业务指导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政策支持。按照“四个不摘”“一个不变”要求,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从严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实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落实好过渡期内脱贫县新增建设用地计指标相关政策,保障帮扶产业发展用地需要。要加强保险保障,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更好助力帮扶产业发展。

(四)妥善处置扶贫资产资金。对于十八大以来以资产收益模式将资金投入到私营主体(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股份公司)的扶贫资金,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的要规范完善,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改善经营方式、提升管理能力和盈利水平。对长期闲置、破产、倒闭的产业主体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分类处置。一是追回扶贫资金。对于形成的固定资产大于村两委投入扶贫资金的产业主体,要按程序聘请专业团队对资产进行评估后重新确定权属并盘活使用;对资不抵债(形成固定资产小于扶贫资金或未形成固定资产)的产业主体,权属主体和经营主体协商归还本金。其中对一次性清偿的经营主体可将之前的资产收益分红资金在需要归还的扶贫资金中折减。对于分期偿还的经营主体可“免息还本”(只还本金,免除兑现收益资金,最长期限2025年底前);对有意愿自主盘活的产业主体,要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并重新签订收益协议。二是资产(资金)核销处理。对因自然灾害、法人病故、重病等不可抗力导致产业失败的主体,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通过支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决议,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乡村振兴局备案。三是对以上情况均不符合且不配合执行的产业主体,要尽快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扶贫资金。

(五)规范后续管理。坚持帮扶产业全力做到“两有”、“三无”。要有规范管理台账,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要有联农带农机制,财政资金支持的产业帮扶项目,要督促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对产业帮扶项目中因项目选择不准、经营不善,导致停产、闲置、荒废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确保资产无损失不流失、无闲置不浪费,无舆情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锁定范围,全面排查。各乡镇对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期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的产业发展项目、2021年以来过渡期各级衔接补助资金支持的产业帮扶项目,特别是重点对2022年、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支持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发展的产业项目和省级特色产业帮扶基地项目,要实地逐个进行排查,认真对照梳理归类,特别是对需要盘活和另起炉灶一批的产业项目,认真研究跟进举措。

(二)规范管理,建立台账。各乡镇、产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产业帮扶项目经营实际,按照“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见附件1、附件2)。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汇总《沁源县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统计汇总表》《××乡(镇)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管理台账》,并形成排查整改报告,于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监测,防范风险。各乡镇要持续做好帮扶产业监测,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化解。要责成专人、包联到村到企到项目、发挥直接服务群众的优势,加强基层情况收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化解在萌芽状态。

附件:1.沁源县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统计汇总表.docx

      2.××乡(镇)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管理台账.docx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沁源县开展脱贫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