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6 08:06
大
中
小
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
沁源县有2个村新获评“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个单位新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3个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沁源县王和镇古寨村、沁源县法中乡董家村
·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沁源县人民法院、山西黄土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沁源县人民检察院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名单:沁源县沁河镇麻巷村、沁源县郭道镇伏贵村、沁源县聪子峪乡聪子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