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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借“清”治乱,用“化”松绑,以“收”谋利,一招“硬举措”救活“一盘棋”

 时间:2022-08-29 09:32       大    中    小      来源: 沁源融媒

“以前确实不知道‘清化收’是什么,后来村里通过‘堵漏’‘挖潜’‘扩容’实现集体经济增收16万元,这才慢慢了解了这项工作,现在大家伙都知道这是一件有利于我们村发展的好事儿。”提起村里的“清化收”工作,沁源县郭道镇前兴稍村村民们都很满意。

一招“硬举措”救活“一盘棋”。自“清化收”工作开展以来,沁源县始终将“清化收”工作作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任务及开展好农村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全面统筹、创新机制,先抓先行,借“清”治乱,用“化”松绑,以“收”谋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

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形成“一盘棋”

“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是省委、市委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县委书记赵永进在沁源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动员会上强调。

沁源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专班、指导研判专班、司法保障专班、监督检查专班、政策宣传专班5个工作专班、3个指导研判小组,抽调3名“清化收”工作专员。

县委书记谋划部署、亲自带队外出考察学习,县级领导带头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建立“县级抓指导、乡镇和村抓落实、部门抓协同”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各乡镇结合镇情、村情,审慎确定“三类村”,即试点村、重点村、难点村,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领导包联制度,驻村分析、逐村研判、整乡推进,并设立专门办公场所,村级设立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接访场所,设立专门办公场所,村级设立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接访场所。

“县级领导包联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主职干部包片,‘三级包联’保障了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清化收”工作第三指导组组长杜峰说。

创新机制,聚力攻坚激发新动能

目前,沁源县正通过“清化收”专项行动,健全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创新机制,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五五工作制”,弄“清”第一步。一是量化到人五必访,走访现任“两委干部”、原任村主职干部、合同当事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党员群众代表;二是精准定位五必查,查摸排情况、查决策程序、查合同文本、查资金收缴、查备案管理;三是分类细化五必核,核对政策依据、合同价款、合同期限、权利义务责任人、履约情况;四是严格落实五必纠,不规范的纠正、侵占集体资源的收回、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的解除、口头合同全部完善、违反法律规定条款不规范的统一签订规范合同;五是步调一致五必统,统一规范议事程序、统一规范交易规则、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统一签约主体、统一审查备案。

“三五十”严审,堵塞合同清理漏洞。“三”是“三梯级审议”,收集整理的各类村级经济合同,首先由村级提出初步意见;然后乡镇提出初步分析研判报告;最后由县“清化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乡镇分析研判,提出法律支持意见反馈乡镇,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卸包袱”。“五”是“五要素审核”,审核签约背景、存在问题、政策依据、分析研判、初步结论。“十”是“十不能认定”。对违反以下十项原则的合同一律认定为需要重新规范:一是对集体土地实行了“永久性”承包;二是承包集体所有“四荒”地年限超过了50年(与中央、省文件规定不符);三是承包“四荒”地超过3年未治理;四是合同内容“责权利”条款不清;五是2012年底后所拍卖的“四荒”地未经过县级备案审核;六是承包人私自转包集体土地、“四荒”地未通过村集体讨论同意和县级备案;七是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合同中超过3年未明确调整价款;八是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九是实际履约中改变合同约定;十是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违规买卖所有权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清家底轻装上阵”。

县级出台政策,提供指导和保障。县级出台印制了《沁源县农村土地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四荒”租赁指导价的通知》为收回新增地源费、化解债权债务提供指导,《沁源县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办法》、《沁源县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沁源县农村集体资产定期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同时,为规范村级经济合同,县“清化收”办公室按照村级合同类型统一制定了格式化文本合同九类,以村进行了统一编码,并聘请律师作了进一步审核,提供给村级使用,为过去的不规范合同和今后村级新增合同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保障。

截至目前,全县181个行政村,清理规范合同5091份,不规范合同1391份;化解债务6350.53万元,化解债权9492.665万元;统计丈量新增地源面积17900.85亩,签订合同2443份,收取新增地源费2010.00016万元。

先抓先行,示范引领蹚出新路径

典型引路、先抓先行、探索经验。

郭道镇前兴稍村抢抓前所未有的集体资产增收政策机遇,实现集体经济增收16万元。

前兴稍村党支部书记李清俊介绍道:“一是采取‘堵漏’措施,在原有集体经济合同中找到关键性问题,针对本村型煤厂土地租赁费标准不高、无保值增值协议规范的问题,经过与租赁方充分接触、反复协调,对原有的租赁合同进行重新签订,在原有租赁费用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4万,单项协议为集体增收8万元;二是采取‘挖潜’措施,对本村8处零散小块地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集体的小块地、机动地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为50亩规模种植片区,由集体实施青贮玉米种植项目,既充分利用了资源,又可为集体每年增收3万元;三是采取‘扩容’措施,在原型煤厂周边废弃土地中另行整合闲置工业用地20亩,用于新一轮有偿租赁,当年可增收5万元。这个‘一举三得’的综合性手段,让闲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还维护了村集体利益,又让村民们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认同感,赢得了群众口碑。”

赤石桥乡青杨湾村积极探索,将集体机动地和开荒地与部分农户承包地互换,达到集体机动地和开荒地相对集中连片的效果,一次性收回机动地88亩,按照550元/亩、秋耕押金100元/亩的价格对外招标承包,为集体增加收益57000余元。

“通过支村‘两委’的调研协商、研判分析,我们探索出了‘集体机动地和开荒地与部分农户承包地互换’新形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也为全县‘清化收’工作提供了经验。”赤石桥乡青杨湾村党支部书记任卫红说。

王陶镇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化收”工作推进过程中,全力推行与物价上涨指数、与企业产能规模、与未来预期效益,与上级政策相统一,与镇内镇外相统一,与村企意愿相统一的“三个结合,三个统一”涉企合同清理思路,全镇各行政村累计增收涉企合同金额65.88万元,村级自筹化解债务能力显著增强。

……

随着“清化收”工作的深入开展,沁源县的农村集体经济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下一步,沁源县将建立‘清化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为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治理提供坚实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江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