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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6735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13号 发文时间2024-04-10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4-20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1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现将《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12号)、《长治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就业社保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融合“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目标,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布设就业社保服务点,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2024年,依托全县乡(镇)、村(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提供柜台服务,办理40项高频次、低风险的就业社保服务事项,满足群众就业社保“就近办、多点可办”基本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服务基础工作。统筹各乡(镇)、村(社区)现有资源,依托乡(镇)、村(社区)现有设置的各类便民服务点,借助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网格员、支村两委人员等开展服务;各乡(镇)、村(社区)需提供开展就业社保服务所需要的场地、网络、电脑等基础设施,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可借助各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保障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开展工作。

(二)落实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全省统一的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事项开展服务,结合群众需求变化、人社政策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和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规范使用服务信息系统。在省级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的支撑下,实现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支持群众便捷化享受就业社保服务。

(四)实行合作协议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借助银行、基层平台等力量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的意见》(人社厅发〔2021〕19号)有关要求,对服务点实行协议管理,县人社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双方责任义务,以及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法和发生不可预见情形时的应急措施。

(五)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严格执行《山西省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对自助服务终端操作进行日志记录;建立问题响应机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是省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之一,县人社局对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点的业务进行培训指导,常态化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经办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加强对“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保服务就近办”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督导调度,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四、服务点标准 

(一)基础保障标准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家具。

2.有电脑、自助设备,并接入互联网络。

3.有周知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的渠道和载体。

4.基层服务点、统一服务名称、服务标识,挂牌上岗,承诺服务。

5.有一名或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服务保障标准

1.提供(柜台)窗口服务。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和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柜台(窗口)服务,办理各项就业社保业务,接受群众咨询。

2.提供自助服务。基层服务点(仅村、社区提供)、通过自助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就业社保业务自助服务和帮办服务。

3.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入户服务,解决特殊人群需求。

五、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制定沁源县实施方案,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设立基层服务点,开展摸底工作,将摸底情况报市人社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20日前)

2.召开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动员会,在基层设立就业社保服务点,落实服务点办事场所、人员、电脑、网络等,填写服务点情况表上报市人社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底前)

(二)组织实施

1.县人社局与所辖乡(镇)、村(社区)服务点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业务骨干,填写《用户申请(变更)单》,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底前)

2.完成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系统登录账号和权限配置。(2024年5月底前)

3.开展业务培训、安装设备调试。

(1)组织全县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系统登录与操作培训。50%就业社保服务自助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2024年6月底前)

(2)100%完成自助设备安装调试。组织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按照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及时反馈、协调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2024年7月底前)

(三)评估验收

对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开始正式运行,并将验收情况报市人社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建设暨验收标准(附件4)验收,合格后兑现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工作的资金补助。(2024年8月底前) 

(四)宣传引导

完成自助设备、基础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9月底前) 

六、资金保障和设备配备

(一)资金保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安排,依托就业补助资金,对乡(镇)、村(社区)各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进行补助。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服务点测算数量下达,后续年度就业资金补助根据实际服务点数量下达,补助标准为每个服务点1500元/年。服务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应按照国家和省就业补助资金领取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用于乡(镇)、村(社区)网络运行和宣传。各乡镇每月统计汇总资金执行情况后于每月15日前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统一汇总后报市级人社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助和基础设备。2024年为各乡(镇)配置一台大屏幕、10套基础设备(含电脑、打印扫描一体机等设备),为各村(社区)配置1台自助设备。各乡镇负责调配使用基础设备,要确保设备和功能用于基层服务点,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质量和效率。2025年起,每台电脑的系统费用从当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设备配备管理。基础设备配置按照“市级统一采购指导、县级牵头落实、乡镇(社区)管理使用”的原则进行;自助设备配置按照“省级统一采购、市级督促指导、县级牵头落实、行政村(社区)管理使用”的原则进行。县人社局、各乡镇组织做好辖区内服务点的领取、分发、登记、安装和管理工作,各乡镇依据文件完成资产调入的账务处理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是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情况报送、督促检查以及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络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工作资金的保障、拨付、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督导。县人社局、各乡(镇)、村(社区)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推送、张贴海报、互动体验、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集中展示就业社保服务进基层的特色和亮点。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基层网点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确保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落到实处。

附件:

1.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

2.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事项清单(40项)

3.山西省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

4.沁源县服务点建设暨验收标准

5.山西省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

   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doc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沁源县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