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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8385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3〕8号 | 发文时间:2023-03-01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沁源县;2023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202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林业 | 发布日期:2023-03-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202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202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持续推动国土绿化行动,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结合省、市林草工作要求,遵循积极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城乡协调推进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双碳”目标,全领域、全县域开展沁河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沁源样板”。
二、目标任务
(一)国土绿化
完成国土绿化2.5万亩。其中省级黄河和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工程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
(二)通道绿化
1.完成通道绿化249.6公里。对原通道林带进行补植补种、补空增景、整形修枝、环境整治。
(三)建设村庄绿化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
全年完成乡村绿化49个,实施2个省级森林乡村绿化建设。
(四)四旁植树
全年完成四旁植树70万株、其它植树65万株。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县直单位“3.12”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利用荒山、荒滩、村企周边空闲地进行义务植树。
(五)库区周边绿化(永和水库)
水利部门完成永和水库周边通道、荒地绿化159.4亩。
(六)工矿企业周边绿化
全县所有企业(包括焦化、煤矿、选煤)厂区内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适宜地块进行绿化。
三、工程建设要求
(一)国土绿化与县城“大水网建设”相结合
结合全县“大水网建设”,以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要目标,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造林以乡土树种油松、连翘为主,配置五角枫、山桃(山杏)等阔叶花卉苗木,同时加强新造林地管护设施建设,采取机械围栏、设立管护标志、封山禁牧等封山育林措施,保证造林成效,实现生态与效益并重,使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国土绿化与通道绿化相结合
以国、省、县、乡公路为重点,进行通道绿化,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在原有林带的基础上完成通道绿化249.6公里,以通道沿线及周边闲散空地为重点,遵循“科学合理推进通道补空增景、整形修枝、环境整治”的原则,打造全县高标准绿化景观公路。
(三)国土绿化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为乡村振兴提供绿色生态支撑,以重点乡村园林绿化和森林乡村建设为重要抓手,着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村庄绿化49个(沁河镇6个、郭道镇8个、王和镇4个、王陶镇4个、灵空山镇9个、法中乡3个、中峪乡6个、交口乡3个、韩洪乡3个、聪子峪乡2个、赤石桥乡1个),实施王和镇古寨村和交口乡长征村2个省级森林乡村建设任务,努力达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村庄园林化、庭院花果化”的村庄布局目标。
(四)国土绿化与四旁植树相结合
各部门、各乡镇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四旁植树、其它植树等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开展植树节活动,全方位提升“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带动广大群众投身到国土绿化行动中,掀起2023年全县全民义务植树新高潮,确保全县全年义务植树总量达到135万株以上。
(五)国土绿化和湖区绿化建设(水库)相结合
为加强永和水库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永和水库绿化建设。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源地保护相关标准开展绿化工作,要科学搭配树种,提高栽植质量,切实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人民饮水安全。
(六)国土绿化与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相结合
各涉煤企业要大力开展绿化行动,按照“见缝插绿、破土种绿、墙上挂绿、能绿则绿”的工作思路,补齐补全企业内的树木花草,对不宜硬化的空地、进出厂道路两侧、停车场及周边等区域进行高标准绿化。在植物的选择配置上,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栽植杨柳槐树等落叶乔木及耐寒耐践踏草坪为主,同时兼顾丰富植物品种的特点,按照植物生长特性,乔、灌、花、草搭配,由低至高凸显层次,注重层次和色彩搭配效果,建立完善常态化养护机制,着力打造“花园式”企业,全面提升企业形象和生态环境质量。同时,要加强对矸石堆场绿化治理,对已停止使用或闭库区域要严格按照标准植树种草。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
全面做好国土绿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施方案制定、作业设计编制、地块落实、树种选择、苗木订购、机制模式、责任分工、人员组织、资金筹措等,各个环节都要准备充分,落实到位。
(二)启动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2日)
3月12日植树节前召开动员会,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全面启动国土绿化。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报纸、标牌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为全县国土绿化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阶段(2023年3月12日—2023年10月10日)
各乡镇、各单位集中力量狠抓任务落实,包乡(镇)、包村人员及时入村驻村督导检查,抓好项目设计、整地、苗木分发、栽植(假植)、浇水覆膜等关键环节,落实抚育管护人员。
(四)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5日)
造林结束后,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抽调验收人员对各乡镇的国土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列入年终考核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及国土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各项关键措施落实。林草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发改部门要积极协助申报项目,争取支持,并做好项目指导协调。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提供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规模经营。交通、水利部门要开展库区绿化并协调指导道路、河渠两侧造林绿化工作,扩大绿化规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绿化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绿化工作的意义,增加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绿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建设绿化、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
(三)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造林质量。对造林绿化建设要实行项目管理,规范设计,将造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量化到图、表、卡,并严格按设计施工、按设计验收,严把苗木、整地和栽植质量关。加强对造林绿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检查验收标准,建立完善的造林档案,规范造林地块管理。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造林绿化的重中之重,严格规范重点林业工程管理,全面提高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坚持造管并重,做好森林管护。要牢固树立“三分造七分管”的理念,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的原则,把林木管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结合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各乡镇要对各村造林地块实行专业护林员管护,确保造林地块造一片活一片绿一片。
(五)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年终考核。年终将对各乡镇、各部门造林绿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国土绿化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