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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1453
发文字号沁政发〔2020〕1号 发文时间2020-02-19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沁源县人民政府;2020年;安全生产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0-02-19

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9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底线”意识,着力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绿色立县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县乡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晰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责任向基层单位延伸并层层细化量化,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清单,构建形成覆盖所有安全监管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清单管理体系。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制定出台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研究制定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化量化其法定职责,强化企业法定安全责任。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事故约谈、领导挂牌督办、警示教育、“一票否决”等制度。完善行业禁入、企业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建立依法依规追究事故企业责任工作机制,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重处。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严格落实《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1个总指挥部和17个专项指挥部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完善指挥部例会、会商研判、督办督查等制度,形成分工负责工作格局。
  进一步明确细化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理顺并衔接好自然资源、林草、水利、气象、住建、工信、市监、能源、文旅、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防”的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切实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形成合力。
  (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修订全县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及时修订县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煤矿、危化、道路交通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按照新的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导则,督促指导各企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类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七)构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统筹推进以消防、武警、民兵、蓝天救援队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森林防火、矿山救护等专业性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壮大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配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九)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针对煤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水库等事故灾难,防汛抗旱、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积极开展重大事故或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的高效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装备配备的实用性和应急队伍的战斗力,全面提升应急实战水平。
  (十)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3年内建成全国应急管理“一张网”的部署要求,加快应急系统信息化建设,完成县级指挥信息网汇聚节点的接入和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的建设,实现“智慧”监管。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远程消防监控和消防物联网整体建设中统筹推进,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促进消防安全。
  三、健全基础管理机制体系
  (十一)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贯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长政发〔2019〕13号)精神,制定全县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作指南,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体系。继续在全县高危行业所有企业以及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三大工程”,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整合优化事业站所,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
  (十二)推进安全达标升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炭企业生产矿井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三)大力推进科技强安。结合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
  (十四)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认证机制,开发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依据行业实际建立健全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抓好整改,特别对重复出现的隐患,从该隐患的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的标准及相关制度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标准、制度、人员、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进行整改,真正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十五)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落实《长治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及相关行业实施指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分级管控,落实防治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四、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十六)煤矿。整治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矿长第一责任不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融合、假托管、违规外包等行为。扎实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严格落实规划区“先抽后建”,准备区“先抽后掘”,生产区“先抽后采”措施。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突出抓好探查和疏放两个环节整治,做到先治后采。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按照建设智能化矿井或整体托管要求完成整改后,才能恢复生产。年底前,完成井下排气标准在国Ⅱ及以下防爆柴油机改造或更换任务。
  (十七)危险化学品。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严格控制高危项目落地,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整治危化品企业“两个导则”不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不实,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废处置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漏洞盲区,化工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完成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等突出问题。
  (十八)消防。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危化品企业、“多合一”、民宿客栈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式电气火灾防控系统,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线,清理通道障碍,严格规范执行。
  (十九)非煤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非煤矿山重点加强排土场安全整治,严防滑坡等事故发生;冶金重点整治企业煤气安全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黑客运输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无资格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建筑物外围附着物坠落、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等问题;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以及餐饮场所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
  民爆器材、教育、特种设备、文旅等其它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化整治。
  (二十)突出自然灾害排查整治。加强对地质灾害特别是高陡边坡等重点防治区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研究论证,制定整改治理方案。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专项治理。加强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格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加强灾情管理、灾后重建和灾害事故救助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二十一)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建立落实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逐步建立落实分类监管制度。
  (二十二)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建设执法工作联网直报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坚持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突查暗查、巡查督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活动,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等行为,并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措施,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二十三)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使两大系统有机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各级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执法。
  (二十四)严厉事故处理。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第一时间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时间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发生事故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高危企业整顿恢复机制,从严制定复工复产标准,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真正做到不安全必整顿,不达标不生产。
  (二十五)加强事故分析评估。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的调查处理,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追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二十六)加强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加快适应“大应急、大安全”工作需要,坚持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继续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采取封闭教学、脱产培训、外出学习、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干部进行轮训,切实提高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
  (二十七)落实应急管理资金人员保障。设立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重点用于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等。加强乡村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通过招考录用等方式,配齐专职应急管理员,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十八)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巡检会诊、企业整改落实”制度,聘请专家和服务机构,对高风险煤矿、化工、非煤矿山、冶金企业开展专家体检式安全会诊,帮助企业破解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研究探讨保险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功能,充分预防和化解安全事故,提升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二十九)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积极组建全县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整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人才及专家资源,为全县应急管理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安全发展规划提供专家咨询服务;组建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提供现场检查、许可审批、预案评审、标准化核查、信息化建设、培训教育等提供技术服务。
  (三十)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落实全民安全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公益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煤矿、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深入开展“5 .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灾害预防、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十一)建立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综合风险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部门趋势预测信息共享,推进综合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灾种和专家参与的灾害链风险研判工作格局。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修订预警信息发布办去,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
  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或保障方案,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紧急采购等制度和资金保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开展救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十二)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加强县乡政府和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在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