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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9722 | |
发文字号:沁政发〔2018〕18号 | 发文时间:2018-06-20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工作报告、任务分工、通知 |
标题:关于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7-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连树斌县长负责的工作
在县政府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的工作。
1.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党员干部担当有为的能力。
3.全面提高行政效率,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战斗力。
4.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行为。
6.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胡亚明常务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一)县政府办牵头的工作
7.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优质高效办理议案提案。
8.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9.依托政府网站,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0.全面深化、拓展、延伸“13710”信息化督办制度,坚决整治“庸懒散拖”等行为。
(二)县人社局牵头的工作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主要预期指标)
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主要预期指标)
13.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加强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劳动者就业能力。
14.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15.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大学生“三支一扶”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16.积极实施人才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7.坚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8.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县编办牵头的工作
19.按照中央对政府机构改革的战略部署,严明纪律、有序推进,按进度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0.抓好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改革。
21.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县经信局牵头的工作
2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约束性指标)
23.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做好27个县属国有企业与所属党政机关脱钩改革后续工作,全面完成电力公司和烟草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
24.依法依规清理处置县属国有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及低效无效资产,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腾笼换鸟”。
25.实施通洲集团144万吨综合煤化工等重点项目,积极发展焦炉煤气制甲醇、合成氨、硝盐、二甲醚、LNG等精细化工产品,推进煤炭绿色低碳高效开发利用。
26.实施马军峪15兆瓦瓦斯发电、明源1.2亿块新型高强度煤矸石砖等一批新兴产业项目。
27.大力发展宝珠砂等新材料产业,不断壮大沁新汽车零部件及管道阀门等装备制造产业。
28.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监(煤炭)局。
(五)县安监(煤炭)局牵头的工作
29.推进地宝煤业、梅园嘉园煤业60万吨产能置换交易,有序引导关闭退出。
30.实施常信煤矿120万吨/年等技改项目,推动留神峪、鑫能、和善3个煤矿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明鑫、李城2个煤矿,力争沁新煤矿等4个矿井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
31.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县内重点煤焦企业与科研院所或环保企业合作,通过修路填筑路基、发展煤矸石建材、充填采空区和塌陷区等多种途径,集中精力攻坚煤矸石等固废综合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发改局、经信局、教科局、招商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2.认真执行县政府〔2017〕36号文件12项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基金重奖严罚,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3.开展专家会诊,严格落实会诊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备制度,构建企业自检自查、部门抽查巡查互动良好的安全管理格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4.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
3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6.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7.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分类治理“双防控”机制,建立实施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和联合惩戒“四个清单”制度,及时彻底地排查整改隐患,切实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8.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
(六)县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39.加强审计监督。
40.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审计工作,全面推行内审制度。
(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的工作
41.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年内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个、“小巨人”企业1个、“小升规”企业2个,创办小微企业120个,不断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42.积极推进双创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八)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
43.依托县政务大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网上审批,全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编办。
(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的工作
44.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推进“九通一平”,积极申报我县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复,积极探索“建管办分离”,保障开发区内项目土地等各类要素,引导转型项目在开发区优先布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交通局、招商中心,郭道镇人民政府。
(十)县司法局牵头的工作
4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6.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
47.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
(十一)县供电公司牵头的工作
48.开工建设官滩35千伏变电站。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官滩乡人民政府。
(十二)县信访局牵头的工作
49.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维护和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
暴安宁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县农委牵头的工作
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主要预期指标)
51.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5+1”六个专项规划。
52.科学谋划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着力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53.年内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农产品10个、有机农产品1个。
54.培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
55.推进沁丰薯业马铃薯淀粉深加工项目,实施3000亩马铃薯水肥一体化建设,创建5000亩马铃薯绿色有机农业封闭示范区。
56.推进新康源、藏畛等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加工等项目,建设万亩中药材产业基地。
57.大力推进天一肉驴、益佳肉牛、浩兴黑山羊、卧龙肉鸡等龙头企业规模养殖,辐射带动全县绿色养殖业快速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畜牧兽医中心。
58.实施新丰源、农丰菇业等白灵菇、双孢菇种植项目,食用菌年产量达到300万袋。
59.实施好乐、兆丰源等3000亩草莓种植基地建设,打造第一川高山蔬菜品牌。
60.实施金色豆豆公司腐竹和豆油皮生产二期项目、金沁公司300万斤粉制品生产等项目。
61.大力实施乡村绿化和“厕所革命”,全面解决农村饮水、道路建设、住房安全、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等问题,重点打造20个示范村、100个重点村。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林业局牵头的工作
62.完成十万亩连翘沙棘种植工程、百万株乡土树木村企绿化工程、千里通道两侧绿带花廊美化工程。
63.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6000亩、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3000亩、省级重要水源地治理工程1000亩、森林植被恢复造林900亩。
64.积极申报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65.大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三)县水利局牵头的工作
6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9%。
67.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省重点工程沁河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
68.规划实施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项目建设,打造集河道生态修复、创意农业产业、溯源文化旅游、湿地生态景观、美丽乡村建设为一体的立体生态经济模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林业局、住建局、旅游服务中心。
69.开工建设北莱沟至李元镇、灵空山镇饮水解困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李元镇人民政府、灵空山镇人民政府、韩洪乡人民政府等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70.开展水土流失治理9.6万亩,继续做好紫红河等水源涵养区生态修复工作
(四)县国土局牵头的工作
7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量下降5.59%。(约束性指标)
72.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
73.编制土地整治规划。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74.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350亩。
75.完成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121.7公顷复垦土地的批复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安监(煤炭)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牵头的工作
76.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77.推进乡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提高五保对象入住率和供养水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8.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健康养老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79.认真执行优抚安置政策,抓好城乡医疗救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80.加强社区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县扶贫办牵头的工作
81.认真落实脱贫成效巩固三年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
82.开展已脱贫对象“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
83.继续拓展延伸教育扶贫“手拉手”结对帮扶、健康扶贫“心贴心”个性服务、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惠民政策,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农委、教科局、卫计局、民政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4.推进法中1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法中乡人民政府。
县畜牧兽医中心牵头的工作
85.大力推进天一肉驴、益佳肉牛、浩兴黑山羊、卧龙肉鸡等龙头企业规模养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县农经中心牵头的工作
86.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87.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88.健全土地流转制度。
89.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90.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使经营主体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县残联牵头的工作
91.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92.完成17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四、孙建政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一)县教科局牵头的工作
93.大刀阔斧进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聘用机制、退出机制和保障机制,全面激发教育内生动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94.全面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对教师实施县管校聘,引进一批、培养一批、激活一批、调配一批,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95.实行学生分级管理、分层教学、分类施策,最大限度地激发学习热情、挖掘学生潜力。
96.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把教育教学重点落实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上来,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9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敬业精神,凝聚和传递正能量。
98.把高中教育的重点放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上,体现在高考升学率大幅提升上,确保一年有改观、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
99.把义务教育的重点放在优质均衡发展上,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解决好“农村弱”“县城挤”“班额大”等突出问题。
100.把职业教育的重点放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提升职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对口升学率。
101.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有序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102.新建任之恭小学,规划建设城南幼儿园、北园幼儿园,完成太岳中学分校、河西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投入使用莲花池幼儿园,争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103.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加大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推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力打造教育强县。
104.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建立县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县卫计局牵头的工作
105.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省级示范县建设,加快县医疗集团城乡一体信息化建设。
106.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与山医大一院、省肿瘤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联体建设,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07.加快实施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建太岳医养医院、县二院透析中心扩建等项目。
108.鼓励规范社会办医,加快中医养生保健和特色康复服务发展。
109.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10.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综合培养和“村来村去”定向中专学历乡村医生免费培养项目,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11.抓好疾病防控工作,提升监测检测能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疾控中心。
112.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继续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113.继续对困难家庭肿瘤患者在本县做手术聘请专家费用、肾病患者在本县透析费用、精神病患者用药费用实施政府补贴。
114.推进全民健康与全民健身深度融合,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体育服务中心。
(三)县文化局牵头的工作
115.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向上向善、孝老爱亲。
116.继续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等活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17.完成文化中心、图书馆改造等工程。
118.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设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定传承人、培养继承人。
119.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农经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住建局牵头的工作
120.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县建设,编制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专项规划,从县城和沁河镇开始试点,大力度建立我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沁河镇人民政府。
(五)县电视台牵头的工作
121.实施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现行政村通有线电视全覆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县妇联牵头的工作
122.全面落实关爱妇女儿童相关政策。
李共和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一)县发改局牵头的工作
123.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主要预期指标)
1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主要预期指标)
12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主要预期指标)
126.抓好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
127.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优化流程,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编办、县政务大厅管理服务中心、县市监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8.集中开展“项目开工月”“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等活动,扎实推进干部入企服务,对前期项目抓开工、对在建项目抓进度、对竣工项目抓投产、对投产项目抓达效,有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29.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沁新2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等项目。
130.推进沁源通用机场项目选址初设等工作。
县交通局牵头的工作
131.主动配合做好黎霍高速公路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32.力争将平遥—沁源—安泽高速公路列入全省高速公路路网规划并开展前期工作。
133.完成沁沁铁路至安泽中南铁路连接线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134.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上湾至柏木、砂岩至花坡、交口至中义、大栅至铁水沟35公里改扩建工程。
135.完成韩家沟至北沟、土岭上至河底等48条58公里农村公路续建工程。
136.全面推进红沙崖至小箭杆、池口至岭上、花坡旅游路等60公里公路改建工程。
137.规划建设王家湾至沁河源头、县城东山公园至支角、友仁至管家沟39公里旅游公路。
138.科学合理规划公交路线,创新运营模式,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县公路段牵头的工作
139.开工建设241国道黄土坡隧道和上滩至新店上段7.86公里路面改造工程。
140.加快推进241国道交口至有义至中峪段和341国道县城至西务段公路升级改造前期工作。
141.积极争取省道南沁线沁源段公路改造申报立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国土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住建局牵头的工作
142.启动实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复建“袖珍古城”。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土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143.新建县委党校、人防指挥所,完成300套限价商品房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委党校。
144.开工建设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加快天然气入户工程。
145.实施县城路灯节能改造、沁河段提档升级等项目,推进沁园路南延、官渠路建设等工程,配套完成文化中心路网等工程。
145.规划建设西环路,改造丁城渠景观带和北柏路、齐泉街、小河街、南外环路东西向河道,构建“引水入城、清水穿城、人水相映”的城市空间格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沁河镇人民政府。
146.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倡导自行车绿色出行。
147.加快郭道、李元、灵空山、王和等重点镇规划建设,抓紧实施“灵空山康养特色小镇”“琴泉山森林特色小镇”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旅游服务中心、郭道镇人民政府、李元镇人民政府、灵空山镇人民政府、王和镇人民政府。
148.完成县城、郭道、李元、王和四个公租房小区建设并分配入住。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沁河镇人民政府、郭道镇人民政府、李元镇人民政府、王和镇人民政府。
149.实施郭道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郭道镇区集中供热。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郭道镇人民政府。
150.培育官滩、景凤、法中、中峪等特色城镇,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官滩乡人民政府、景凤乡人民政府、法中乡人民政府、中峪乡人民政府。
151.推进全县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辐射带动中心村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2.持续完善游园绿地、滨水绿带、城镇绿道。
15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154.实施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五)县招商中心牵头的工作。
155.认真落实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制定我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156.围绕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文化旅游等,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跟踪招商,谋划引进一批大项目、新项目、好项目。
157.采取以企引企、以商招商等方式,主动对接县内企业所属总部,加强本土企业与央企及500强企业的战略合作,全方位推介项目、对接项目、招引项目,年内完成签约资金145亿元、到位资金29亿元,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达到30%,为转型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农委、商贸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58.高度重视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沁商沁才回乡创业”工程,鼓励和吸引在外沁商沁才以企业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人才回乡等方式,在我县设立或创办企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李建萍、闫宏森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县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5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
160.对教育支出优先予以保障,对教育振兴优先予以投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教科局。
161.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0.3%。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教科局。
162.强化财政预算控制、制度约束、动态监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163.深化财税管理改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
(二)县旅游服务中心牵头的工作。
164.实施《国际慢城概念规划》,对白狐窑—交口—县城—南石—龙头—法中区域实施综合开发,全力打造“国际慢城”。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招商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交口乡人民政府、中峪乡人民政府、法中乡人民政府。
165.将体育元素、创意农业、特色文化融入慢城建设,规划推进滑雪场、自驾游房车营地等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文化局、体育服务中心、招商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
166.加快天一农牧生态庄园、东风湖亲水度假村、菩提寺休闲观光旅游、垣上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招商中心、沁河镇人民政府、交口乡人民政府、法中乡人民政府。
167.挖掘包装历史民俗文化、传统手工制作等资源,让游客在慢生活中体验沁源特色文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文化局、市监局等相关单位。
168.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温泉康养、中医药康养、乡村康养和康养地产等新业态,全力打造“森林康养第一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卫计局、农委、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169.以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把握“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整合县域各类旅游资源,既要“眼睛向外”,积极引进旅游开发大集团、大公司,也要“眼睛向内”,鼓励支持通洲、黄土坡、永泰、鹏飞、美锦等企业在我县实施旅游综合开发,高起点策划、包装、推出一批有市场前景的旅游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煤炭(安监)局、招商中心。
170.西部重点打造灵空山—芊林背—沁河源头—花坡—龙凤峡精品旅游线路,实施灵空山景区旱厕改造等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招商中心,王和镇人民政府、灵空山镇人民政府、王陶乡人民政府、韩洪乡人民政府。
171.东部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官滩、景凤、定阳沟乡村旅游示范区,实施“法中乡青龙沟集中连片美丽乡村建设”“赤石桥乡乡村旅游示范点”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郭道镇人民政府、赤石桥乡人民政府、法中乡人民政府、官滩乡人民政府、景凤乡人民政府。
172.南部重点以闫寨为中心打造红色文化旅游圣地,建设岳北烈士陵园、沁源解放红色教育基地、长江支队红色教育基地等项目,完成太岳军区司令部旧址展陈馆配套及布展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民政局、沁河镇人民政府。
173.北部重点发展传统民居古村落旅游,开工古寨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工程,修复保护王头、任家庄、豆壁、大栅等古堡民居。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王和镇人民政府、王陶乡人民政府。
(三)县金融办牵头的工作。
174.全面完成县农信社改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行、信用联社。
175.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推进助保贷、助企贷、助农贷。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信局、农委。
176.加大对非法集资、融资诈骗、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人行沁源支行。
(四)县商贸中心牵头的工作
17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主要预期指标)
178.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供销社。
(五)县供销社牵头的工作
179.实施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
180.大力构建乡村电商网点、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农产品网络销售、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农村电商综合保障“五个体系”。
181.在沁源特色农产品、非遗手工品电子商务长治体验店的基础上发展太原体验店,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
182.成立项目指挥部,选址规划建设集农贸市场、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双创基地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农委、住建局、经信局、国土局、商贸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83.抓好供销社等方面的改革。
(六)县市监局牵头的工作
18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编办。
185.加强质量强县建设,深入开展企业质量提升行动。
(六)县档案局牵头的工作
186.完成档案馆建设,确保9月份投入使用。
(七)县国税局牵头的工作
187.开工建设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七、崔晨副县长负责的工作
(一)县环保局牵头的工作
188.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189.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全面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190.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中峪乡龙头村建设沁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1.加强对沁河、龙凤河沿岸排污企业的排查和治理,推进煤矿外排矿井水提标改造,确保沁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二类水质标准,龙凤河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19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县热力公司集中供暖锅炉改造,实施东盛等5个煤矿全封闭煤料棚建设改造,加快常源焦化厂、明源焦化厂烟气除尘系统改造。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安监(煤炭)局。
193.严格落实冬季取暖错峰生产运输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断加大对裸地、工地、堆场、道路等的扬尘治理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4.加快餐饮业油烟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扎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PM10和PM2.5降幅达到目标要求。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市监局、交警大队,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195.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矿山生态详查工作。
196.加大环境监测和环保执法力度,铁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
197.启动曹家园湿地公园建设。
198.开展“禁放鞭炮、文明祭祀、垃圾分类”我承诺我践行行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林业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公安局牵头的工作。
199.认真落实重大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全力创建平安沁源。
200.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六网覆盖工程”和“雪亮工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01.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巩固“无毒县”创建成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县人社局、经信局、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建立健全舆情引导、监管和应对机制,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兑现县政府对全县人民的承诺。
要抓好细化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把各项任务再细化、再量化,列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明确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见人见事、抓紧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
要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将落实政府报告目标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职责,加强与协同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思路,精准发力,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协同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任务分工中未涉及到的单位要按照政府报告总体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交办的各项任务。
要跟踪督查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逐一破解工作难题。要实行工作任务台账制度,做到跟踪督办、逐项办结、销号清零。县政府将结合今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到我县的工作任务,把政府报告各项任务的落实纳入13710督办系统,按时限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要加大事前问责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懒政怠政、推进不力、进度落后、不达标准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随时掌握进展情况,于6月28日、8月28日、12月20日将工作完成情况经单位一把手审核后报送至政府办330室,电子版发至:qyxzfbmsk@163.com。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