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沁源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3420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7-07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机构;职能;职责
标题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发布日期2023-07-07

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时间:2023-07-07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沁源县委办公室、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源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办发〔2019〕31号),明确了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股室设置及人员编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名称: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办公电话:0355-7832168 

投诉电话:0355-7832168 

邮政编码:046500 

传真号码:0355-7832168 

办公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桥西街24号 

电子邮箱:wsjbgs_001@163.com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和体育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和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市、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体育运动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和体育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

承担全县中医药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负责推进全民健康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档案、保密、行政后勤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承办建议提案工作。承担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等。负责国安、综治和落实机关值班值守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职称考试和评审。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和体育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和体育系统党委和局机关党支部工作,领导系统各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领导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党的政治理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承担系统党委(局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组织)生活会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承担系统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医政医管和妇幼疾控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床位设置规划,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综合性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行风建设。负责医疗纠纷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统计、电子病历数据库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具体工作。

负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女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负责指导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卫生健康宣传网络建设,负责本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三)基层卫生健康和体育股。负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监督指导农村、社区卫生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负责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

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承担有关竞赛的审批、申报工作,完成体育事业年报。协调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四)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股。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和体育政策、法规、规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以及解释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和体育全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承担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执法监督、管理、指导等工作。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