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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3586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7-02-27
发文机关沁源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公告
标题沁源县花坡、沁河源风景区旅游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2017-02-27

沁源县花坡、沁河源风景区旅游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

 时间:2017-02-27       大    中    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简述

  沁源县境内西北部著名的旅游景区有花坡风景区、沁河源风景区。由于两个风景区的地形相对复杂,没有一条快捷便利的旅游路线将其与高等级的公路串联起来,成为沁源县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的瓶颈。为了加强花坡、沁河源风景区对外联系及与周边几大著名景区的连接,加快花坡景区和沁河源景区连片开发,沁源县委县政府决定修建沁源县花坡、沁河源风景区旅游公路,将花坡、沁河源两大景区与外界串联起来,打造一条精品休闲旅游线路。 

  本工程路线分为南线(棉上~花坡、沁河源风景区)、北线(任家庄~花坡风景区)两部分,线全长37.3km。其中南线主线长18.9km,支线长1.98km;北线(任家庄~花坡风景区)路线长16.42km。道路全线设计等级为III级,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道路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二、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可分为两个阶段,即施工期、运营期。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与碾压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建设期将有大量的土、灰、砂石等建筑材料需要运输或临时堆放,如果措施不当极易造成扬尘而污染空气。工程施工使用的燃油机械、车辆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可能排放大量含烟尘、SO2CONOX等污染物的废气,对空气造成污染。 

  3)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车辆设备冲洗废水;施工机械滴、漏油及机械修理、维护产生的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泥浆水等,水量较少,属于瞬时排放。 

  4)固废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有废弃建筑材料如沙石、石灰、混凝土、沥青、土石方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民工废弃物品,由于生活条件所限产生量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声环境影响分析:交通噪声对附近社会敏感区的声环境有长期不利影响,将形成道路两侧的噪声污染带,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汽车尾气中烃类、CONO2等污染物,造成道路两侧的大气环境污染。 

  3)固废影响分析:生活垃圾会对道路两侧产生一定的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为: 

  1)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程,尽量与周边单位和人群的休息时间交错开;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并采取时间管制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旧路面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并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应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洒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石料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废气对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在能满足施工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燃油车辆的运行。 

  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按城建部门要求定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4)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废水和施工区的机械清洗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因其水量较小,形不成规模排放,对地表水基本造不成影响,又由于该污水中不含有毒物质,其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也较小。另外水泥、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5)其他:防止外来人群的流行病传播;加强与当地各级政府机关的联系,深入当地居民点了解实地情况,结合本项目作必要的调整,促进当地居民对项目的认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社会影响。 

  针对运营期的环境影响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为: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干扰,本工程拟利用了声屏障原理,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合理选择树种及对树种进行合理的分层布置,利用树木的散射、吸声作用,增加噪声衰减,限制噪声传播。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道路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对汽车尾气的控制,首先要采用法律的手段,强制推广使用先进的尾气净化器,其次要加强路检,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第三,治理城市交通,保证车辆行驶通畅,避免在这些路段堵车和怠速行驶造成尾气污染加重。 

  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道路建成后车辆与行人不可避免要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为此应配备道路保洁人员,及时清扫垃圾,并对所有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及时清运。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的名称:沁源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迎峰 

  联系方式:0355-7832017 

  环评单位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9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583412519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自公告公布起1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