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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3558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9-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 | 主题词:建设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
| 标题: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0-09-25 |
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委托山西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需联系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
建设地点:沁源县李元镇下庄村西南侧2km处的一荒沟内
联系人:杨部长 联系电话:186****378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五号楼一单元5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51-25***15 电子邮箱:86***734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参意见表反馈给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