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沁源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1-1544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6-10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非煤;防汛;安全
标题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1-06-10

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大    中    小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长应急函发〔2021〕81号)要求,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超前部署超前防范

  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2021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超前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汛期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巡查和报告制度,严防汛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进行排查,彻底消失各类安全隐患

  (一)地下矿山:是否对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地下矿井、采空区、塌陷区、老窑积水区等进行巡检排查;是否对井下排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在汛期前对报废或关闭的竖井、斜井、平硐等进行封闭;是否对井口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矿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域周边构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

  (二)露天矿山:是否对采场、排土场周边及内部的截洪沟、排水沟、排水渠进行全面清理和疏浚;是否对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是否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崖威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采取搬迁、隔离等安全措施;是否对作业面浮石、伞檐进行治理;是否对排土场地面出现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现象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应急预案。各企业要结合各自防汛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努力使预案做到切实可行,各企业应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二)组建防汛队伍。各企业或与相邻近的企业合作组建抢险救灾小组,一旦发生险情,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筹备防汛物资。各企业应根据抢险救援的需要,准备防汛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准备充足的防雨布、编织袋、水泵、木桩及备用电源等,对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通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无损,并能触手可及,确保应急时能及时投入使用。

  (四)高度重视极端气候影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极端气候对非煤矿山安全威胁的严重性,及时了解,掌握天气趋势变化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大雨暴雨天气,多为事故易发期,矿山企业应停止一切生产作业活动,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抢险,果断组织疏散撤离,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防汛值守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值)班领导要深入一线认真现场巡查,要保证24小时双人双岗巡检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企业要将防汛防灾值班表报送县应急局矿山股备案(必须注明值班电话和个人联系方式)。在此期间,县局将对防汛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不按照规定落实防汛工作安排部署,不主动进行隐患自查或排查不力的企业,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原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