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9347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6〕4号 | 发文时间:2026-04-08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方案;通知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4-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破解我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瓶颈,彻底消除因未整改到位影响全县用地报批的被动局面,确保2018年以来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全面清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将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以“清零”为目标,以“销号”为抓手,以“问责”为保障,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扫清用地障碍。
(二)工作目标
2018年以来,共下发我县耕地图斑312个,耕地面积1521.45亩;截至目前,省级审核通过整改图斑157个,面积1260.73亩,耕地整改率82.86%;未整改到位耕地图斑155个,耕地面积260.72亩。2026年9月底前实现剩余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全部清零,彻底消除违法状态,恢复耕地功能,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处置措施
(一)精准复核,建立攻坚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密切配合,对剩余未完成整改图斑进行再排查、再复核、再定性,逐宗明确违法类型、占用地类、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建立《沁源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攻坚整改任务台账》,实行“一斑一档、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二)分类施策,精准攻坚整改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应改尽改”原则,结合图斑实际情况,对剩余问题分类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合规、有效。
1.拆除复耕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作层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整改的,由属地政府牵头,一律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建筑垃圾,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举证销号,确保复耕质量达标,符合耕地保护相关标准。
2.完善手续类: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属于民生工程或重点项目且确需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完善用地报批相关材料,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彻底消除违法状态,确保用地行为合法合规。
3.规范整改类:对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要求区分处置,符合政策规定的,限期补办备案手续,规范用地管理;不符合政策要求、无法补办相关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及时复耕复垦,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15日前)
各乡镇作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照攻坚整改任务,迅速组织召开本地区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攻坚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和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岗,形成“县级统筹、乡镇实施、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攻坚工作格局,确保攻坚行动全面启动、有序推进。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4月15日—9月30日)
各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全面推进分类整改,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项自查自纠,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图斑实际细化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务实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严格执行按月上报整改进度制度,对整改到位、符合销号条件的,可实时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全县整改成果,主动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对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整改到位的图斑规范完成提报、审查、销号等各项工作,确保销号流程合规、结果真实可追溯。同时,建立整改进度月度梳理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整改推进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确保至2026年9月底前,全面实现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图斑清零目标。
(三)总结提升与长效巩固阶段(2026年10月1日—长期)
全面总结本次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攻坚行动的经验做法,系统梳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短板,针对性完善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田长制等长效工作机制,筑牢耕地保护制度防线。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将耕地保护工作刚性纳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耕地保护是当前重要的政治工作任务,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中办发〔2024〕13号文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有关要求,将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与日常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统筹处理好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规范化、系统化、整体化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严格落实整改
严格落实存量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建立“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细化整改方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区分不同情形,明确每项任务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实施整改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强化部门协同,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联动各乡镇及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协同发力,加强执法联动,对拒不配合整改、阻挠执法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实现全面彻底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要坚定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压实乡村两级田长责任,推动各村巡田员切实履行巡查与监管责任,构建“县、乡、村、组”四级监管体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持续监管长效机制,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筑牢村级第一防线,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底线。
解读链接:H5解读: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