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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2142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33号 发文时间2024-07-30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8-05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3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0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扎实推进我县托管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通知》(农(经综)函〔20241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388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等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为抓手,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培育可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集中连片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拓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由小农户分散经营,向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转变,实现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要求

以农业特色转型为方向,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培训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抓手,围绕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适度向特色农产品生产延伸,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经营权的前提下,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试点,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小农户将“耕(旋)、种、防、收”等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20243月到2024年12月底,完成20万亩次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通过试点项目实施,总结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沁源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三、项目内容

(一)作物品种。项目实施补助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情况重点为粮食作物,包括:玉米、高粱、谷子、马铃薯及其它小杂粮(含薯类作物)。

(二)实施范围。在我县12个乡镇181个行政村范围内选优实施,优先选择能连片作业、全程托管或半托管的耕地。

(三)补助对象。确定为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服务的相关农户。

(四)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关键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全程托管按照“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模板签订服务合同,补助环节为:耕(旋)地、机播、统防统治、机收四个环节。补助模式为“全托管”和“半托管”两种。“全托管”为耕(旋)地、机播、统防统治、机收4项的服务环节;“半托管”服务原则上不低于2个服务环节。

(五)补助标准。我县为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旋耕、机播、统防统治、机收)补助标准如下:


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补助标准表

/亩

服务环节

服务价(市场价)

补贴农户

农户自筹

耕(旋)

50

20

30

机播

50

20

30

统防统治

20

8

12

机收

120

48

72

(六)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主体写出验收申请,并提供北斗卫星GPS作业监测数据以及审核单,组织验收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主体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GPS平台监测数据,结合验收报告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兑现。

四、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发动。依据《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条例》,由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乡镇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等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学习,召开座谈会,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

(二)确定服务主体。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全面掌握托管服务主体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确定优秀服务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村集体股份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新路径,服务主体进行备案登记不少于20家。备案登记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对项目实施公告期内报名的服务组织和乡镇推荐的服务组织进行考察评选,经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通过政府网站对选定的服务主体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三)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环节、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服务价格等。原则上服务主体签定相应的服务合同不少于两项服务环节。服务合同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存档备案。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主体的服务环节,使用的农机具均需安装北斗卫星GPS监测仪,依照GPS数据管理制度,以后台出具所有作业环节数据为准,确认服务数量,并打印《GPS作业服务单》,填制审核单申请验收。服务主体以村汇总核对,在项目实施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送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验收依据。

(五)核实检查验收。在托管服务主体实施过程中以及完成后,要定期监督实施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落实、整改、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六)拨付补助资金。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主体上报的服务面积逐村进行抽查验收,对各个服务环节提供的作业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经验收合格后,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办理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予以兑现补助。

(七)项目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接受省、市对我县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对年内完成任务不合格、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和不配合完成托管工作的村,酌情考虑退出试点项目,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要把项目工作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协调农业、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具体的绩效目标、服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做好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负责作业农机具调配、技术指导、制定验收标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项目所在乡镇、村负责审核项目服务合同及监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355—7832056,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沁源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制定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依据《长治市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实施意见》,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预算安排不低于农业生产托管资金的3%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推进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提升耕地宜机化水平。引导小农户自愿通过村组织互换并地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鼓励服务主体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校的合作,推广应用农业最新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田,引导农户积极参加生产托管。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全县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1.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沁源县主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docx


政策解读:图文解读:《沁源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