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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3989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24号 | 发文时间:2024-06-18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6-2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9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司法行政、发改、财政、人社、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县司法局要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任务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落实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司法局要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
三、推进经验交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的挖掘、总结、推广,及时报道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执法形象,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评。要将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作为对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县司法局要会同县直各有关单位加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附件:沁源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docx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