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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2177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3〕41号 | 发文时间:2023-12-11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沁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治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39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沁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沁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新增“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县公安局(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新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县公安局实施;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县应急局实施。
二、修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单位要遵照执行《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已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认真落实《沁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在清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调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减行政许可事项。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沁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