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残联公开信息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方式
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沁源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yuan.gov.cn)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以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名义发布及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范围
县残联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规范性文件;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残联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 “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qinyuan.gov.cn)。
(四)获取方法
登入“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人民团体“残联”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还需要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政府信息,向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办公地址:沁源县沁河镇人民路南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7845827
传真号码:0355—7845827
邮政编码:046500
电子邮箱地址:sxqycl@163.com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递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下载《申请表》或直接向受理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关送交。
3、口头提出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前述四种情形,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2)特殊情况的处理
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残联不依法履行残联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残联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残联在残联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晋公网安备1404310214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