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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8-12492 | |
| 发文字号:2018年第4号 | 发文时间:2018-08-29 |
| 发文机关:市监局 | 主题词: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 |
| 标题:沁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第4期公告 |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18-08-29 |
本期公布5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禽肉、畜肉、淡水鱼、海水鱼、鲜蛋、水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为:
1、鸡蛋2批次,为沁源县沁河镇诚信蔬菜店销售的标称马森村生产的鸡蛋氟苯尼考超标。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52批次,具体为:
1、禽肉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和兽药残留3项指标。
2、畜肉15批次,检验项目为兽药残留4项指标。
3、鲜蛋3批次,检验项目为兽药残留3项指标。
4、海水鱼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和兽药残留4项指标。
5、淡水鱼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和兽药残留5项指标。
6、水果15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县(市、区)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是一种氯霉素类的兽用广谱抗菌药,抗菌活性高于氯霉素及甲砜霉素,尤其对一些耐氯霉素及甲砜霉素的细菌仍然表现出较高的抗菌活性。因此很多禽畜养殖场在疾病频发的情况下,大量频繁使用氟苯尼考原粉或含有氟苯尼考成分的制剂预防或治疗疾病。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造成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些养殖场的兽医人员不管何种疾病,不管哪一群体、哪一阶段,动辄使用超大剂量的氟苯尼考进行治病或预防疾病。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docx
沁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