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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465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14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防汛;抗旱;责任 |
标题: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3-03-14 |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测,今年气象条件总体偏差,旱涝灾害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河道、水库、县城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请各行政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沁源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沁源县主要行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沁源县水库责任人名单
4、沁源县县城防汛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