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方式
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长治市沁源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yuan.gov.cn )和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本机关提供的信息,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
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沁源县水利局一楼南侧(胜利北路120号)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邮政编码:0465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网址:http://www.qinyuan.gov.cn。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本机关也可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沁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