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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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冯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沁源县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在资金投入上,我们积极争取省、市等上级专项资金,近三年已申请到2600万元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修缮。同时,县级财政也在逐步增加文物保护相关经费,主要用于文物的日常维护、巡查以及小型修缮项目。近三年累计投入500多万元。
二是在队伍建设上,2023年通过文物专科人才招录了2名专业人才,2027年到县文旅发展中心上岗,为文物保护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并组织了文保人员业务培训。后续将继续探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提升人员积极性。
三是在宣传教育上,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文物知识短视频等,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四是在执法工作上,不断完善文物保护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保障文物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您提出的建议,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我县文物保护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此致
敬礼!
单位领导:张晓东 分管领导:胡培杰
承办科室:文秘信息股 承 办 人:马嘉骏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