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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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海莉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县城人流量多的斑马线路口设置上短暂红绿灯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交通信号灯控制作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的重要交通管理组织措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科学、规范的交通信号灯设置,以及合理、人性化的交通信号配时,不但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还可以最大化地发挥道路通行能力、减轻路面交通压力。
对提案中提到的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我们将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要求,实地勘测,对达到设置标准的路口进行安装信号灯。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提升信号控制水平。建立智能交通信号灯系统,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有效减少了交通堵塞。二是强化交通科技信息化应用。推动道路监控、卡口、违法抓拍等路面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升级,增设车不让人、自行车和行人闯红灯非现场处罚功能,减少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拥堵;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构建科学系统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绿色畅通的城市交通综合运输体系、文明智慧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三是广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联合县融媒体设立文明出行专项行动专题专栏,大力宣传遵守交通信号灯,文明出行。组织开展话题大讨论 ,增强线上线下互动 ,不断扩大影响 ,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在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候车站亭、医院、社区、公园广场、商业街区、文化场馆、景区景点、各窗口单位等增设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和提示语,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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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