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文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药材林下种植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产业富民的发展目标,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沁源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帮扶措施:
一、大力实施中药材种植补贴
在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基础上,大力实施中药材种植补贴,具体的补贴政策如下:
享受政策补贴主体:种植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
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
(1)道地中药材:党参、苦参、黄芪、黄芩、连翘、柴胡
道地中药材育苗补贴:对于道地中药材育苗规模达50亩
以上,每亩补2000元(不包括连翘育苗);连翘育苗规模达50
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元;
道地中药材种植补贴:耕地种植补贴标准:一年生长周期的每亩补贴400元;三年以上生长周期的第一年每亩补贴400元、第二年每亩补贴400元、第三年每亩补贴100元;林下、荒山、荒坡种植的每亩补贴100元(对于连翘种植,已享受中央、省、市造林补贴项目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再享受此补贴);
道地中药材种植大户奖补:对单品种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在3000亩以上,每亩再奖补100元;
(2)菊花种植补贴:第一年每亩补贴400元、第二年每
亩补贴200元、第三年每亩补贴200元;
(3)其它中药材种植补贴:一个生产周期只补贴一次,
每亩补贴400元;
二、建立良种、种苗繁育基地
以提升道地药材品质为目标,在我县中药材重要产区建立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进行专业化生产,并对党参、连翘、黄芪、柴胡、黄芩等部分混杂品种进行提纯复壮,逐步实现中药材种子、种苗自给自足和产业化经营。在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建设中,要注重做好濒危珍稀药材人工驯化、繁育研究,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实现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技术创新,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加强技术创新,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以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强中药材生产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组建沁源县中药材博士工作站和药用植物研究所,加强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搞好中药材基础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和开发,特别是重点抓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和繁育、病虫害防治与中药材无公害种植配套等新技术研究和开发。切实加快规范化种植技术和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转化和推广工作。加强野生濒危珍稀药用植物的保护,要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确定的品种和山西省划定的灵空山川贝母、北重楼、淫羊藿、刺五加等、花坡野生资源保护区进行动态监测、重点保护。加大宣传普及保护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科学知识,防止掠夺性生产,积极开展引种、栽培、繁育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建立种质库,开展科学研究,保护中药材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实现中药材可持续发展。加强对药农的科学技术培训,把药农的科技素质培训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一项具有战略基点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中药材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来抓。组织力量进行规范化技术攻关,在此基础上制订标准操作规程,依靠科技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四、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加快建设沁源县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强中药材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引导中药制药企业制定自己的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和无公害中药材标准操作规程。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测,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稳定性,确保药材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确保用好的品质占领市场、引导市场。
五、搞好中药材营销体系建设
搞好中药材营销体系建设,强化流通服务功能。按照“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在沁河、赤石桥、交口建设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使其真正成为集中药材收购、仓储、加工、行情预测、信息发布、产业服务、产品检测、市场监管等物流平台,广泛吸纳省内外药厂、药商参与中药材流通,彻底解决我县中药材销售有市无场的不良现状,打造“北药之首”。同时,要大力培养和发展中药材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林下中药材专业生产大户和中药材营销大户的特殊作用,拓宽和搞活中药材销售渠道,提高药农的组织化程度。要利用现代信息流、物流和电子商务技术,逐步搭建中药材网上交易平台,减少中药材交易成本,扩大我县道地中药材的市场份额,推动全县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壮大。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您提出的品牌意识差方面,认真研究,积极商讨,建立特色中药材种植区域公共品牌,更好的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你对政府林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徐 靖
承 办 人:王三亮
联 系 电 话:0355—7832350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