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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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各乡镇森防队建设,提高森防队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2024年6月14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8部委发文《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办发〔2024〕17号),第十七部分落实职业保障: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按职责完善相关政策,针对防灭火高危行业特点健全完善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管理指挥人员和队员的待遇保障,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已将文件转至县森林消防大队,并请大队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报告,将队员待遇提高至参照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待遇。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郑云亮
承 办 人:康 奇
联系电话:18735558048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