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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3526
发文字号沁政通〔2025〕4号 发文时间2025-12-26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依法;关闭;取缔;非煤矿山;企业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闭取缔非煤矿山企业的通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2-26

沁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闭取缔非煤矿山企业的通告

 时间:2025-12-26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4〕10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非煤矿产资源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24〕13号)《沁源县非煤矿产资源整治提升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沁源县沁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沁建石料厂等3家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沁源县沁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沁建石料厂,位于沁源县沁河镇李元村,采矿许可证号:C1404002009057130019484,采矿权人:沁源县沁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沁源县垚盛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沁源县郭道镇龙门口村,采矿许可证号:C1404002009057130019489,采矿权人:沁源县垚盛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三、沁源县金石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沁源县郭道镇龙门口村,采矿许可证号:C1404002009077130030272,采矿权人:沁源县金石建材有限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自通告下达之日起,原采矿权人作为治理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于2025年12月底前实施关闭,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证照注销。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矿山关闭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