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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6871 | |
| 发文字号:沁政发〔2025〕3号 | 发文时间:2025-03-12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沁源县;2025年度;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补;方案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沁源县2025年度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补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3-1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2025年度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补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七届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沁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2025年度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奖补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我县食用菌、草莓、中药材、马铃薯、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等农业特色产业,延链条、补短板、促提升、防风险,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促进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种植农户、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家庭(生态)农场。
二、扶持标准及类别
(一)种植类
1.食用菌
对食用菌综合性推广种植的主体,当年新种植的香菇、平菇、木耳,一个生产周期补贴一次,每棒补贴1.2元,其中0.2元为废弃菌棒循环利用处理费。鼓励县内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循环利用废弃菌棒。
2.草莓
对设施草莓育苗、种植每亩补贴2000元。
3.中药材
育苗补贴:(党参)
按照起垄、滴灌、遮阳等标准技术要求,2025年新增党参育苗的,每亩补贴1000元。
种植补贴:(党参、苦参、黄芪、黄芩、柴胡、黄精、杜仲)
对2025年新增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每亩补贴600元。
4.马铃薯
对马铃薯育种公司进行原种繁育的,每亩补贴500元;对购置有资质的马铃薯优良种子主体,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面积达5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
5.蔬菜
露地蔬菜集中连片种植5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设施蔬菜,每亩补贴300元。
6.鲜食玉米
水果玉米、糯玉米种植达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100元。
(二)养殖类
1.畜禽良种
养殖场当年从种畜禽养殖场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的,种林麝、能繁母林麝每只补贴3000元。对林麝养殖进行保险补贴,每只林麝保额15000元,保费810元,由财政补贴70%即567元/只,养殖户(企业)承担30%即243元/只。
种公猪:每头补贴1000元。
能繁母牛:一次性引进50头(含)以上,每头补贴3000元;
能繁母羊:一次性引进500只(含)以上,每只补贴300元;种公羊每只补贴1500元。
蛋鸡苗:一次性引进5000只(含)以上,每只补贴1元。
2.圈舍及青贮窖建设
(1)扶持证照齐全的规模养殖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扩建标准化养殖圈舍。当年新建、扩建标准化养殖圈舍1000平方米(含)以上且投入使用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2)对饲草料加工处理,进行青(黄)贮的,当年新建且符合建设标准的青(黄)贮窖在300立方米(含)以上的,每立方米补贴60元。
3.饲草料加工利用
使用玉米等植物秸秆青(黄)贮饲草料的,以青(黄)贮实际存量,每立方米补贴50元(不补贴运费)。
(三)林业资源类
1.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1万亩。其中:连翘种植0.5万亩,每亩补贴100元;党参种植0.4万亩,每亩补贴100元;黄精种植0.1万亩,每亩补贴100元。(中央、省、市造林资助资金补贴过的经营主体,县级不再给予补贴)。
2.对证照齐全的生产加工类企业进行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当年新购置加工设备并投入生产的,按设备采购总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农业设施类
1.冷藏保鲜设施
对新建的预冷库、气调贮藏库、机械冷库,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92号)文件中,建设奖补目录奖补档次给予补贴。
2.烘干房
对当年新建的农产品烘干房,按照购置烘干设备总价格的2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设施大棚
(1)对新建日光温室大棚(食用菌菇房、覆被式钢架大棚)并投入使用的,每亩补贴10000元;
(2)对新建高标准温室大棚、智能温室(装有湿帘机、通风机、遮阳网、喷水设施)用于农业四季生产的,每平方米奖补100元;
(3)对新建的春秋棚,按建筑面积每亩补贴2000元。
扶持奖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金额不得超过投资总额,其他主体补贴金额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
三、产业配套扶持
(一)农作物种植
1.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对按照实施方案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每亩补贴200元。
2.农药、化肥“双减”示范基地建设
整村推进建设“双减”示范基地,连片种植规模达300亩(含)以上,每亩有机肥使用量在100公斤(含)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示范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0000亩)。
3、小杂粮种植(豆类、谷物、高粱),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每亩补贴100元。
(二)秸秆利用与深翻
机械化秸秆(青)黄贮作业每亩补贴30元;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每亩补贴10元;机械化深翻作业每亩补贴30元。
(三)撂荒地复耕复种
对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开展复耕复种,种植粮食作物的,每亩补贴100元。
(四)回收利用
废旧农膜回收每斤补贴1.5元(含务工、收储、运输、装卸、处理等费用)。
回收农药包装袋每斤补贴50元,农药包装瓶每斤补贴8元。
集中回收农药包装袋(瓶)的,处理费每斤补贴6元,保管费按回收补贴总金额的25%给予补贴。
(五)农业品牌建设
1、“三品一标”农产品
对“三品一标”认证中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按认证产品数量,每项补贴2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的机构,每认证一个产品补贴3万元。
获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企业,每认证一个产品奖补5万元。
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级的一次性补贴8万元、省级的一次性补贴4万元、市级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
获得国家级植物新品种权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品牌推介展销
对参加各类农博会或其它特色农展会的,省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10000元;市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5000元;市内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每次补贴3000元(市级及以上给予过补贴的,县级不再给予补贴)。
(六)新型企业提质
鼓励县内农业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当年申报成功的分别一次性补贴20万元、10万元、5万元;采取积分制形式,鼓励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分别按等次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补贴。当年申报国家级、省级生态农场成功并取得相关证书或当年取得相关证书的主体,国家级一次性补贴10万元、省级一次性补贴5万元(当年市级及以上给予补贴过的,县级不再给予补贴)。
(七)产业资产投入
对新建、扩建,当年正常投产运营,并完成固投入库、入统(统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投资额度达500万元(含)以上的特色农业企业和加工类农业企业(有印证的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固投统计时段为2025年2月份至2025年11月份档期),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产业项目总投资的20%。
(八)新质生产力投入
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鼓励企业与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更好地培育优良品种、引进先进理念技术,促进农业与科技融合,推动农业企业做大做强,不断释放创新活力,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新动能。
四、金融贴息扶持
对县内农业企业新增贷款用于2025年新发展的农业产业固定资产投入的,予以贷款贴息扶持。
对贷款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贷款给予贴息。
贴息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贴息标准为:按照银行利率的50%予以贴息。
当年市级(含)以上给予补贴过的,县级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30%予以贴息。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沁政发〔2024〕3号文件不再执行。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沁源县2025年度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