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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3464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6〕2号 发文时间2026-01-23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印发;沁源县;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通知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2-06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时间:2026-01-23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长治市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长政办发〔2025〕26 号)文件精神,结合沁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精准对接长治市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聚焦我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医疗资源调配、优化运行工作机制、健全支持激励保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错位互补、协同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筑牢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断增强群众就近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到2028年底,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基础设施与诊疗设备条件得到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实现持续优化升级,数智化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分级诊疗秩序基本建立,中西医协同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群众就近获取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便捷度显著提高,就医体验与满意度得到实质性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一城两中心”总体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

1.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全覆盖。2026年,完成法中乡法中村卫生室集体产权房屋搬迁,并投入使用,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设在集体产权房屋内、统一标志标识、功能布局和药品配备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规范灵空山镇移民搬迁村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服务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配建标准化“中医阁”“输液室(观察室)”,配备2名及以上医师和辅助工作人员。积极推进13所综合示范卫生室建设,2026年完成沁河镇城东村、琴泉村、麻巷村和郭道镇郭道村、棉上村5个村的综合示范卫生室的建设;2027年完成沁河镇四元村、闫寨村、马森村和交口乡官军村4个村的综合示范卫生室建设;2028年完成灵空山镇柏子村、中峪乡中峪村和法中乡冯村、支角村4个村的综合示范卫生室的建设。对新建合格村卫生室市级财政每村补助3万元,县级财政再补助3万元;对建成综合示范卫生室市级财政每村奖补1万元,县级财政再奖补1万元。(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乡镇卫生院能力达标建设。2026年-2028年,在我县13所乡镇卫生院已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基础上,开展乡镇卫生院基础能力提标,重点对沁河镇、景凤镇、聪子峪乡、交口乡、中峪乡5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或改造,优化升级诊疗环境,补充配备部分医用装备。2026-2027年完成灵空山镇中心卫生院、2027-2028年完成王陶中心卫生院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到2028年底,全县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要求的乡镇卫生院占比达到30%。2028年底,王陶中心卫生院建成北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建设达到乡镇卫生院占比15%目标。(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3.优质资源长效下沉。对核定编制低于15人的7所乡镇卫生院,由县医疗集团从4所县级医疗机构轮流下派人员提供服务保障。县人民医院包联聪子峪乡、赤石桥乡、中峪乡3个卫生院;县中医医院包联法中乡、交口乡卫生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包联沁河卫生院李元分院;县二院(郭道镇中心卫生院)包联韩洪乡卫生院,确保每个卫生院临床医师配备不少于5人,并全部配备中医医师。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设立三级医院主任医师工作室,邀请省市三级医院专家团队长期派驻出诊。(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二)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保障

4.创新人员聘用与流动机制。实行“县招乡用”模式,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在开展事业人员招聘时,分别预留30%的新招聘执业医师岗位,用于帮扶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不少于3年。严禁各单位以任何理由借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5.拓宽乡村卫技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至20%,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5年且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落实通过参加培训或进修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执业医师在同类别内加注执业范围,弥补卫生院专科医师短缺。继续落实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全面推进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要求规定且具备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的在岗村医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财政局、县医疗集团)

6.落实乡村医生能力提升计划。2028年底前,对45周岁以下的在岗村医,依托省卫健委实施的“双千工程”,完成全日制大专学历提升;对45周岁以上的在岗村医依托市卫健委在长治医学院组织开展的乡村医生服务规范和诊疗能力培训,使其达到大专学历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卫体局)

7.完善绩效分配与待遇保障机制。落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经费支出中,对未纳入县级财政补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可从基本公卫资金中支出。具体支出范围按照《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社〔2025〕48号)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三)提升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8.建立长效巡回医疗制度。县级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包联12个乡镇,与乡镇卫生院联合开展服务。县人民医院包联灵空山镇、聪子峪乡、赤石桥乡、中峪乡卫生院;县中医医院包联王和镇、王陶乡、法中乡、交口乡;县妇幼中心包联沁河镇,县疾控中心包联沁河镇李元片区;县二院(郭道镇中心卫生院)包联韩洪乡、景凤镇。根据服务地点确定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县疾控中心)

9.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依托县中医医院建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推广点,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补助资金开展业务培训,每月至少开展2次。加大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力度,2028年底达到60家,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10.落实基层用药目录衔接与便捷用药服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允许乡镇卫生院参照二级医院用药管理。允许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水平的乡镇卫生院执行一级甲等医院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保局、县医疗集团)

(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数智化转型

11.构建县乡村一体化信息网络。依托市卫健委实施的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数智医疗中心建设,联通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网络,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各乡镇卫生院与二级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互通共享,为居民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

12.推进“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以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为载体,依托已初步建成的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共享中心和县人民医院病理科提标扩能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2028年底,实现乡镇卫生院做检查、县级医院出诊断模式全覆盖,完善县域远程诊疗工作机制,开展检验、心电、影像技师转岗培训,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培训合格的检验、心电、影像技师。(责任单位:县医疗集团)

(五)健全政策支持与投入保障体系

13.对乡镇卫生院分级放权赋能。落实市级按照乡镇卫生院规模对乡镇卫生院执行院长分级授予单笔财务核支权有关政策,分别授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10万元、中心卫生院5万元、一般卫生院3万元、分院1万元核支权。(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财政局、县医疗集团)

1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落实乡镇卫生院运行经费保障。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岗位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农村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将在岗村医意外医疗和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村卫生室服务用房维修改造补助逐年列入县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15.支持争创试点示范。对2026-2028年新创建通过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市级一次性给予每院50万元奖补,县级再给予50万元奖补。对创建五星级中医馆的乡镇卫生院市级给予每院5万元奖补,县级再给予5万元奖补,对创建四星级中医馆的乡镇卫生院县级给予每院1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卫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医疗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投入增长机制。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各项补助政策落实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严格监督评估。将医疗卫生强基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进行调度,开展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进落实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督促整改。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强基工程的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宣传优秀典型事迹,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增进社会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沁源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行动目标.docx

2.沁源县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行动目标.docx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关于印发沁源县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