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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8851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5〕7号 | 发文时间:2025-05-14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成立;沁源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通知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沁源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5-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县成品油流通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加强对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沁源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 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帅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云江 县市监局局长
杨国斌 县税务局局长
郭 鑫 县商务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雷劲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天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彦辉 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副局长
梅旭飞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 潞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海英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跃伟 县审批局二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发展中心,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发展中心主任郭鑫兼任。
一、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发展中心: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平台的安装、运行维护、数据应用工作。做好项目立项申报、招标工作。做好项目执行监管,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平台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损毁设备、干扰设备运转、妨碍公务及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局:保障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做好预算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生态环境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利用油品来源、运输、储存、进销等数据,发现成品油流通各环节因违规作业而引发的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水源等环保风险。
交通局:向平台开放成品油运输电子运单、车辆轨迹等相关数据,为执法部门查处经营者破坏平台、虚报经营数据、偷逃税款等行为提供信息支持。
应急局:共享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经营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
市监局:加强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管理。推动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案件查办。
统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统计工作。监控分析企业经营数据,对发现的数据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
审批局:协助完成平台建设立项工作,做好立项审批等工作。
税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作为成品油流通企业税收征管参考依据,比对分析企业申报的涉税数据,查处瞒报收入、纳税申报异常、偷税漏税等行为。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平台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平台相关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完成区域内平台相关设施的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做好区域内成品油流通常态化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二、有关要求
工作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者部分成员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平台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工作对接,及时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提交工作专班办公室,合力推动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取得实效;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