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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878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5〕20号 | 发文时间:2025-11-03 |
|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沁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
|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0-2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沁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根据市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预收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基本医保参保率:以2025年我县常住总人口为基数,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力争全覆盖;
(二)困难群众参保率:严格落实资助政策,确保稳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低保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
二、缴费对象、标准和征收期限
(一)缴费对象:持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在外地参保人员和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除外);长期在我县居住人员或取得我县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缴费标准:2025年预收202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各类人群个人缴纳标准见下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我县属享受西部政策的县,各级财政负担比例为:中央财政80%即560元、省级财政负担10%即70元、市级财政负担2%即14元、县级财政负担8%即56元);为加大参保居民意外伤害的保障力度,参保人员可自愿参加2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征缴期限: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下旬至2026年2月25日,每月1日-25日可办理缴费。2025年底前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1月1日-2月底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三、一般缴费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
1.新参保人员。本地户籍新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长期居住本地的外地户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居住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
2.连续参保人员。近3年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无需登记,自行缴费即可。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身份证号码、参保地发生变更的,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前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二)缴费方式
1.自行缴费。
①微信缴费
登录微信搜索关注“长治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办理缴费或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缴费年限选择2026,确认待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缴费。
②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点击进入【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务必选择正确的参保地进行缴费,缴费年限选择2026,确认待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缴费。
③云闪付
进入城市服务(城市定位为“长治”)—【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进行缴费
④银行缴费
登录协作银行(农信社、光大、农行、中行、建行)手机APP进行缴费或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⑤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未注册的可选择【自然人注册】,登录后点击【地方特色】,选择【社会业务】-【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进行缴费。
⑥职工家庭账户共济代缴
进入“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家庭账户共济】—已授权的家庭成员选择代缴居民医保,核实信息后点提交即可缴费成功,新增成员点击“添加家人”,根据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授权(职工个人账户余额须大于1000元以上部分才可帮助他人缴费)。
⑦办税大厅缴费
缴费人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大厅现金缴费或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2.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由村(社区)、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代缴、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携带参保人员花名表(电子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同时大力提倡村集体、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扶助城乡居民参保,代缴参保费用。
特别提示,参保人(不含特困、低保、监测对象)错过集中征缴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均由个人全额补缴,且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待遇等待期。
四、特殊人员类别、登记方式及资助标准
(一)特殊人员类别
1.具有我县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为准,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卫体部门认定符合政策的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人员;
2.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
3.低保对象;
4.稳定脱贫人口;
5.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6.返贫致贫人口;
7.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8.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
9.0-3岁婴幼儿(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登记方式及资助标准
1.60岁以上老年人和由卫体部门认定符合政策的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需个人携带相关证件于2025年10月下旬-2025年11月10日,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社区)核对登记,乡镇统一汇总上报。错过登记时间将无法享受财政代缴政策,需个人自行缴费参保。以上两类人员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40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2.特困人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全额资助40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3.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助320元/人,县财政资助8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4.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40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5.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资助280元/人,县财政资助12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6.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360元/人,县财政资助4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7.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400元
/人,个人不需缴费。
8.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参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由县残疾人联合会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320元/人,县财政资助8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
9.0-3岁婴幼儿(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在办理户籍手续后到户籍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申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或已经参保的不需要再登记),在集中缴费期内按规定参加2026年我县居民医保的,可享受0-3岁婴幼儿市县财政全额资助政策(市级财政资助120元/人,县级财政资助280元/人),个人不需缴费;但错过集中征缴期登记参保的,按照普通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有关规定办理,当年不再享受全额资助政策;2026年出生的新生儿,免缴当年即2026年医疗保险费,可直接享受2026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资助参保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人员类别最优待遇给予资助。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和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享受我县医保惠民政策,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所有资助参保对象均代缴20元/人/年意外伤害险,由县医疗保障局向县财政申请全额资助。
五、退费办理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等符合退费情形的,由缴费人向参保缴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验确认后办理退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沁源县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红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超颖 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红江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俊 县财政局局长
杨国斌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胡海鹰 县卫体局局长
暴潞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申国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兰瑞 县教育局局长
郭晓立 县民政局局长
裴艳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董红星 县残联理事长
吴广义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郝晋国 县医疗集团院长
马保国 沁源金融监管支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红江同志兼任。如遇人事变动,人员随之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细化部门职责。各单位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
县医保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安排和推进2026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做好各类特殊人群信息核对、身份变更等工作;负责核对各乡镇上报的60岁以上老年人人员名单;负责向县财政申请各类特殊人员资助参保资金并完成缴纳;负责向税务部门提供、推送参保人员信息,配合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各类代缴人群的资助参保资金保障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做好缴费软件操作培训,以及参保信息核对、录入、资金上解等工作;与医保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政策培训活动,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收缴工作。
县卫体局负责审核各乡镇上报的符合政策的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人员名单。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人员信息,并做好政策讲解和告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新生儿上户,配合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做好参保人员户籍和身份信息核查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学生医保缴费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所有学生参保缴费。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人员信息,并做好相关人员政策讲解和告知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工作。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全县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人员信息,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参保资金及时转入医保基金专户,并做好政策讲解和告知工作。
沁源金融监管支局负责做好对相关银行、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确保专项资金运转安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宣传工作。
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助做好参保缴费人员排查,通过医保政策宣传窗口、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张贴公告、开展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缴费参保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摸底造册、信息上报、资助参保对象入户告知和保费征缴、退费等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居民家喻户晓、应保尽保,防止出现遗漏和差错。逐人重点登记60岁以上老年人和符合政策的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按身份证筛查确认后交县医保局做信息比对;符合政策的领证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人员经乡镇初审后,交县卫体局审核。
保险公司负责对意外伤害保险收缴工作的宣传、收缴、理赔。
(三)深化工作指导。全县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后,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各乡镇年度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年度评价挂钩;要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凡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以及不负责任遗漏群众参保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凡违反医保参保有关政策规定,截留、挪用、侵占参保资金的,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
解读链接:图文解读:《沁源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