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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2146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34号 发文时间2024-07-25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8-01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4-07-25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和驻沁各单位:

根据7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徐计连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张海波副县长: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文旅发展中心、县政府金融工作中心、县人民政府招商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商务发展中心,负责沁源经开区招商引资、北京顺义区与沁源县对口合作等工作;

联系沁源经开区、县银监办、县人行、县工行、县农行、山西银行、县农商银行、县邮储银行、县村镇银行、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

张中武副县长: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残联、县森防队(县安全生产救援队)、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消防队;

联系县气象局、县水文站。

郭红艳副县长:挂职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戴锐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政府值班联络中心、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能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县人武部、县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联、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委老干部局、县老促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公路段、市生态环境局沁源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沁源县税务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石油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煤运公司、县烟草公司、县药材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骆兆保副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警大队;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原恒伟副县长:分管县发改和科技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粮食局、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数据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疾控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体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疗集团、县卫健保障中心、县红十字会、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粮食服务中心;

联系县妇联、团县委、县文联、县新华书店、县科协、县档案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研究室)。

政府办主任张晓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各位副县长除做好所分管工作外,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非常设机构和县政府各领导组按调整后的分工负责。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