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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2110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28号 发文时间2024-07-22
发文机关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7-29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源县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沁源县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22

(此件公开发布)

沁源县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

实施方案

为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全覆盖,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能力建设,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以县医保经办机构为中心,乡镇、村(社区)医保便民服务站为网点的服务网络,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到2025年,全面实现规范统一、上下联动、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疗保障经办体系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配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各乡镇要明确医疗保障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负责医保经办管理人员;各行政村(社区)原则上要至少配备1名医保经办服务人员,按照人口规模和工作量,1000人及以下的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医保经办服务人员,100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配备1—2名医保经办服务人员。行政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可由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或村医兼任。对行政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发放工作补助,补助标准300元/,相关经费由县级财政列入医保部门年度预算解决,由县医保部门和乡镇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后按年兑现。县医保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逐级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对新进的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

(二)制定下沉服务事项清单。县级医保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15分钟服务圈”建设要求和“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就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异地备案、两病慢病、医疗救助以及咨询宣传、参保动员等高频事项制定明确经办服务下沉事项清单并动态完善。要加强与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落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衔接。

(三)推动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公布流程制度,统一标识标牌和服务事项权限,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对群众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一表单申请、一窗口办成,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现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间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群众办事不求人。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支撑。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分步实现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医保专网全覆盖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配备医保终端设备1台,县医保中心配备5台;各行政村开展医保业务所需电脑利用现有设备,医保服务下沉事项依托现有医保结算网络改造后开展。上述设备及网费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列入医保部门年度预算解决。依托“山西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治医保”微信公众号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全程不出乡村(社区),一站办结。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实现医保业务“码上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广上门服务,提高医保服务适老化程度。

(五)建成五级医保经办体系。在市级经办规范指导下,县级医保部门负责本级业务经办、网点建设、培训指导网点业务办理工作,乡镇以咨询类、宣传类、简便类办件和群众日常办理需求量较大事项为主,村(社区)以宣传类、代办类为主。县医保部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基层需求动态响应机制,建立医保经办服务需求信息收集反馈台账,村级经办站点负责收集、乡级经办窗口负责汇总、县级经办机构负责回应解决,形成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医保经办需求决策体系。同时,县医保部门和基层服务站点要加强内控管理建设,建立完善医保信息数据保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做到业务权限职责清晰、业务环节相互制衡、岗位人员配置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动经办服务下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人员,全力为群众解决就医购药、办理医保业务不方便、不快捷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乡镇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站所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医保、财政、卫体、民政、农业农村、税务、教育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协作,注重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县医保局负责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积极争取市级医保部门指导和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卫体局负责配合医保部门整合资源,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进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认定、信息共享和参保动员工作;县税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医保费;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三)强化考核管理。各乡镇要将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列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补助考核兑现机制,与县医保部门协调配合,共同保证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行。

政策解读:图文解读《沁源县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