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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660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1-23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安全 减灾 管理 |
| 标题:沁源县应急管理局沁源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煤矿做好“冬季三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0-11-23 |
各主体企业、煤矿:
进入冬季,气候变冷、天寒气燥,容易引起各种火灾和道路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为了确保冬季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有效预防冬季恶劣天气影响,预防发生火灾、冰冻雪灾、寒流等自然灾害和道路交通事故,结合当前冬季的特点,现将2020年“冬季三防”(防火、防寒冻、防滑)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主体企业、煤矿要充分认识“冬季三防”工作的重要性,早动手、早安排、早部署,提高冬季生产、生活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各煤矿矿长负责本单位“冬季三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指挥,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单位责任和职责范围,做到责任落实、方案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四到位”。
三、各煤矿要强化用电防火安全。进入冬季,一要加强对机电设备供电线路的检查,特别是供电网络及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职工宿舍、值班场所等区域取暖设施要做到人离断电,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和大功率灯泡取暖,严防失火事件发生。二要加强对主、副斜井、回风井要害场所(包括井口、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炸药库、材料库、生产加工车间、瓦斯泵房)的用火管理,严禁使用火炉、电炉取暖,坚决杜绝和使用明火。三要加强对天然气罐、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油脂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应按易燃、易爆的有关规定要求分类、分库存放,远离火源,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器材。四要加强对井口更衣室、吊篮、换衣柜的管理,绝对禁止充电宝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向手机充电。五要加强对电动摩托、电动汽车集中充电时充电场所的管理。六要安排专人对职工宿舍、餐厅等公共空间及部分自住活动彩钢板房的集中排查。七要加强对矿区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安全防护工作,成立消防预警小分队,严防人员带烟火、纸扎及其他易燃物品上山,有效防范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八要强化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好无损。
四、各煤矿要做好防寒防冻保暖安全管理。(一)地面井口房、井口、变电室、风机房、绞车房、公寓楼等应采用可靠的供暖设施取暖。(二)及时向井下供送热风,保证井筒、巷道干燥不结冰,保障井下作业人员身体健康。(三)地面所有供水管路采取地下深埋和供暖暖气管道并行的方式敷设,采用石棉瓦等包扎的方式处理或直接引入室内;井下供水管路地面裸露部分必须采取地下深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压风、排水、供水等管路用包扎和深埋防冻保护处理。(四)遇到雪雾天气,井口附近20m范围内、天轮架附近20m范围内、井盖门等处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积雪,防止形成冰凌,造成冰凌坠落伤人事故。
五、各煤矿要加强防“煤烟”(一氧化碳)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冬季火炉取暖防范一氧化碳窒息中毒知识的宣传,通过安全活动、宣传急救等形式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了解一氧化碳和防范一氧化碳窒息中毒的相关知识,了解火炉使用不当和一氧化碳窒息中毒的危害性,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做到人人皆知,切实杜绝一氧化碳窒息中毒事故发生。
六、“下雪就是通知,停雪就是命令”,各煤矿要及时打扫房前屋后、所有楼道、梯道口的积雪、积水,并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积雪融化道路结冰摔伤人员。 同时,要认真组织员工对本矿及各自的车辆进行入冬前的换季保养,保持车辆状况良好,配备防滑链和必要的随车工具。遇恶劣天气,道路结冰严重或大雪封路,要严格控制车辆和人员出行,切实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七、各煤矿必须在入冬前将本矿区范围内的冬季“三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制定冬季“三防”措施,查找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八、各煤矿的“冬季三防”储备物资、工具,必须按规定数量和标准配齐备足,摆放规范、标识明显、专人管理,做到事故抢险时领取使用便捷、快速和方便。
九、各煤矿要建立健全灾害信息预警机制,遇到险情要采取措施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各级部门报告。
十、“冬季三防”工作结束后,各煤矿要对“冬季三防”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建议认真详细总结整理,有效推动全县煤矿冬季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