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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656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2-21 |
发文机关: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落实;疫情防控;通知 |
标题: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沁源县机关单位上班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沁源县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防止人群聚集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0-02-21 |
近期,个别地方因工作组织不当造成人群聚集,引发网络舆情。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防控工作不容丝毫松懈,严禁擅自组织聚集性活动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应出现的人群聚集等情况。
一、做好上班后防聚集工作
各股室负责人要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职尽责。坚持“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防控总要求,严格按照县两办下发的上班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规定,在有效防控的前提下,灵活组织职工到岗上班,弹性办公,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二、做好复工复产后防聚集工作
严格落实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督促指导各企业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坚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积极倡导文明行为,坚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聚集性活动。
对于违规组织相关活动,造成人群聚集,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股室和人员责任,造成新的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