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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40288 | |
发文字号:聪政发[2017]72号 | 发文时间:2017-11-01 |
发文机关:聪子峪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
标题:聪子峪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17-11-01 |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森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及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适用范围
本乡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森林火情、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张建军(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孙春宝(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指挥:李继峰(人大主席)
师小芳(党委副书记)
武锐玲(纪检书记)
李昕(组织委员)
史云国(武装部长、工会主席)
郝云森(党委委员、副乡长)
雷霞(党委委员、副乡长)
南春燕(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建国(副主任科员)
韩钧宏(派出所所长)
成员:赵志刚(林管站站长)
董玮(林管员)
路玉峰(扶贫工作站长)
段学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宋立芳(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国柱(财政所所长)
杨春燕(经管员)
孙凤日(文化员)
王霞(妇联主席)
崔晓燕(计生助理员)
孔庆霞(农科员兼农机员)
段锦刚(综治员)
刘健(司法所所长)
韩殿宁(畜牧站站长)
康晓云(国土所所长)
郝宏图(卫生院院长)
王志成(中心校校长)
各村支书、主任,大学生村官,乡包村干部,第一书记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聪子峪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应对全乡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期负责”的原则,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情、火灾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乡重、特大森林火情、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地(各村和相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办公室设在乡林管站,由武装部长史云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森林火灾应急行动编组及职责
应急行动组分为前线指挥部、快速扑救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医疗组、案件侦破组等六个工作组。
1、前线指挥部
总指挥:孙春宝
副指挥长:李继峰史云国李建国
成员:赵志刚董玮火情发生所在村的干部
职责:接警后,及时赶赴火灾现场,搭建前线指挥所,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村先期处置情况报告,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行动进行现场指挥。
2、快速扑救组
组长:史云国
成员:李建国赵志刚董玮路玉峰段学勇
刘国柱段锦刚刘健宋海云
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
火情发生地村扑救应急分队
快速扑救组下设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及火情发生地村扑救应急分队;第二梯队:其他各行政村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第三梯队:驻乡各企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
职责:(1)负责火场扑救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技术指导,合理分工,周密部署;(2)确保扑火人员自身安全,每3-5人组成一小组,根据地形地势及火情、植被等因素,顺风从火场侧面进入火线扑打。直到大火扑灭,没有明显余火后,还要安排专人坚守火场,保证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味”时方可撤离看守人员;(3)负责向前线指挥部提供火场情报,提出决策建议。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师小芳
成员:窦丽香任彬史维娜
职责:(1)负责救火救灾物资的筹集、运输、发放工作;(2)负责运输车辆调配和生活(包括用水)的物质保障;(3)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4)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4、通讯联络组
组长:南春燕
成员:王霞孙凤日
职责:(1)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信畅通;(2)监督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做好待命的各种准备;(3)保障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全部携带移动电话、手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相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及所在村的相互联系;(4)负责发布指挥的命令、指示,确保政令畅通;(5)负责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值班备勤、灾情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传达县指挥部命令指示等工作。
5、医疗组
组长:武锐玲
成员:郝宏图崔晓燕
职责:负责对扑火工作中的受伤人员以及灾区群众的医疗救助;负责因灾造成疫情的监测监控,做好防疫工作。
6、案件侦破组
组长:韩钧宏
成员:公安派出所及森林派出所的其它工作人员
职责:发生森林火灾后,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打击处理肇事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四、扑火物资配备
(一)铁锹、水壶、毛巾及灭火弹等灭火器具,各村、各企业要在事发前准备就绪,交付应急分队保管。
(二)可调动应急车五辆,其中乡政府两辆、林管站两辆、公安派出所两辆、火情发生地村一辆。如遇紧急情况,临时抽调其它单位车辆应急。
五、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乡政府要求,各村民兵、乡级单位站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地充分利用高山瞭望哨及地面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事发地村森林防火办公室。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森林火灾,事发地村森林防火办公室接报后要立即将信息报到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需向县报告的重大信息,乡森林防火办在接报后及时上报。
(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乡森林防火办负责信息的接收、处理,分析全乡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充分利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的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七、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发生地村民委员会应积极组织动员当地人民群众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乡森林防火办。乡森林防火办要及时与事发地村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指令,乡、村应急分队作好一切战斗准备,紧急待命。
(二)森林火灾发生后,由乡森林防火办提出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其受权的副总指挥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
(三)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偶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八、扩大应急
当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县森林防火消防大队增援,并报县森林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
九、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味”后,现场指挥部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乡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二)火案查处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十一、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第一梯队:各村义务灭火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相邻火灾地的村义务消防专业队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第二梯队,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第三梯队:驻乡各企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由现场指挥部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各村、各企业都应重视历年火灾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并保持完好,切实保证战时应急调用。
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持。义务森林消防队的工具就地调剂解决。
(二)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寨、居民区域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村寨或居民紧急避难场由设施和仓库管理单位与政府共同负责安排落实。
十二、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聪子峪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乡防火指挥部进行管理实施。原则上每年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报乡人民政府发布生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防火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