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从严整治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促进治超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快健全预防和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查处违法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坚持源头执法、联合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理性执法的五执法原则和“八项制度”,提升治超执法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组织机构
组 长:韩 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宋文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庆斌(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长)
肖志武(运管所所长)
成 员:胡跃国(运管所副所长)
冯晓军(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长)
张宏祥(法制办主任)
史许全(流动稽查一队队长)
杜建会(流动稽查二队队长)
窦长庆(白狐窑超限检测站站长)
白双柱(源头治超城关站站长)
李江虹(源头治超郭道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
五、行动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17年9月8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8日至9月15日)。确定目标和内容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站队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并进行整治。
(三)检查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局法制办将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明察暗访。
(四)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站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健全完善相制度,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以治超新规特别是“十不准”、“五坚持”原则和“八项制度”为重点,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深入领会掌握最新政策,增强法治意识、服务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落实从严从重追责工作。专项行动期间,要集中查处违规执法的案件及违法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执法行为,要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治超领导组要加大对违规执法力度的自查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同时要落实“一超四罚”,落实不见站抓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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