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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405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5-29 |
发文机关:沁源县统计局 | 主题词:四经普宣传 |
标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任务清单 | |
主题分类:统计 | 发布日期:2018-05-29 |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
1.征集宣传作品。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和统计系统征集有关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对联等作品,择优报送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后续的宣传中使用。 (4月底截止)
2.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5月底前完成)。
3.印发《山西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任务清单》,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提出详细要求(6月底前完成)。
4.省、市一级普查机构开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网站(6月底前完成)。
5.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提出宣传方向、重点、内容和要求。(7月初完成)
6.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各市、县统计局,各媒体负责人参加会议。(7月中旬完成)
7.系统内部的宣传。通过省统计局短信平台,向省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省市两级经济普查领导组成员推送经济普查短信。(5-9月)
在清查阶段和普查阶段向普查工作人员推送短信,做好面向普查员的宣传工作。
8.在黄河新闻网、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山西新闻网和全省统计系统网站及成员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传播媒介刊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通知等。市、县在当地媒体、政府网站刊发。(7月底完成)
9.转发由国家统计局制作、提供的《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电子版。包括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标志及含义、要素和应用规范,标语口号,户外广告,普查工作用品等,规范使用普查LOGO,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行印刷。(7月底前完成)
10.根据经济普查阶段性情况进展,在全省统计网站陆续刊发由国家统计局制发、提供电子版的经济普查动画视屏、公益广告等,和文件、机构组建、经济普查条例、条例释义、标语口号等内容。(7月底前完成)
11. 印发《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信》,对《普查条例》和释义宣传。(12月底完成)
12.印发经济普查宣传画。国家统计局提供宣传画电子版,省经普办印制。宣传画与《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信》两张成一套,随经济普查物资清单一起按比例下发各市。(7月底前完成)
13.在山西电视台播放由国家统计局提供的5秒公益广告片。在“山西发布”、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刊发15秒和30秒公益广告片,经济普查漫画、宣传动画片。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刊发经济普查海报、普查图解。
在全省统计网站、成员单位的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介刊发宣传漫画、动画、漫画宣传视频、15秒和30秒公益广告等。各市、成员单位于7月-12月刊发,12月底前报送印证材料。
14.组织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邀请有关领导对普查条例、条例释义、国务院领导讲话、标语口号、启用LOGO通告等内容进行解释。(8月底前完成)
15.组织召开媒体宣传策划会,与媒体记者座谈,强化具体宣传要求、任务,提升宣传实效。(8月初)
16.举办以经济普查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省统计局根据情况,选择一个市组织媒体记者开展“走基层”活动。在普查一线,零距离接触经济普查,扩大经济普查宣传面。
各市于9月20日开放日前后组织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
17.公益短信宣传。通过三大通讯(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平台向全省移动电话用户推送经济普查短信。(10-12月)
18.制作宣传品,包括展板,宣传实物等;在广场和商场等LED电子屏播放经济普查有关内容。(10月)
19.设置倒计时牌。在山西统计信息网、经济普查成员单位官网醒目位置设置经济普查倒计时指示牌。在省统计局办公楼大厅LED大屏与电梯间小屏幕制作倒计时指示牌。
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山西卫视、山西电视台经济频道、山西广播电台、山西发布微博刊登经济普查标准时点倒计时。从倒计时30天开始。
20.在山西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刊发经济普查信息、工作进展、《统计法》、《统计条例》等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经济普查成员单位“两微一端”推送经济普查有关信息。转发国家统计局经济普查相关内容。
21.录制《致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信》音频,向市县下发。(11月底完成)
22.制作访谈节目,由省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意义和内容、创新与特点、主要调查流程、依法普查等内容。(12月完成)
23.开展宣传月活动。12月为经济普查宣传月,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各市自行组织活动。省经济普查办不另行组织活动。
二、普查现场登记阶段(2019年)
1.电视台、广播电台、纸媒、网媒等媒体播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正式开始的报道。组织各媒体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1月1日登记首日,省经济普查办组织相关报道活动,各市组织宣传活动。
2.对有关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参加督导普查工作情况、看望普查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报道。1月1日登记首日,省、市级经普办分别组织宣传报道。
3. 以太原市为主阵地,多次分散组织媒体跟随一线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报道普查工作实景,进一步宣传普查的重要性、科学性。 (2019年1月)
4.组织征集经济普查相关文章、视频、平面设计、摄影的活动。报道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普查员和感人的被普查对象和感人事迹。(2-5月)
5.发挥各地媒体的力量,在各媒体刊发相关新闻报道,进行全面宣传。( 1-6月)
6.全省统计信息网站集中报道普查真实案例、感人故事等。在统计信息网站设立曝光台,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号召依法接受普查。(1-6月)
三、数据发布阶段 (2019年)
1.发布普查结果。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束后,普查主要结果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普查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市根据情况决定数据发布形式。(6-12月)
2.普查数据解读。对接媒体单位,在普查公报发布的同时,加强数据的解读和宣传。(6-12月完成)
3.开发可视化数据发布产品。组织开发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可视化数据发布产品。(8-12月完成)
4.对经济普查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全力配合普查的成员单位等进行宣传。(12月底完成)
5.对经济普查课题开发的宣传。(12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