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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679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0-21 |
| 发文机关: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题词: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基本信息;职责;内设机构 |
| 标题: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沁源县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 |
| 主题分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发布日期:2025-10-21 |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
办公电话:0355-7832134
投诉电话:0355-7832134
传真号码:0355—7832134
邮政编码:046500
电子邮箱:qyjkzxbgs@163.com
通信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沁消西街2号
2、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三)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落实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环境危害因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有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措施,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四)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多渠道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开展监测信息汇总、分析,依法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
(五)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参与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调查评估,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技术方案,负责疫苗的规范使用,为预防接种提供技术支持。
(七)承担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危险因素的卫生学监测;承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预防控制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在取得相关资质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检验。
(九)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涉疾控项目基层工作指导或实施。
(十)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预防性治疗、卫生检验检测、卫生学评价、消毒与杀虫、疫苗临床试验、中医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
(十一)承担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使用和项目质控。
(十二)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任务,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血液安全、中医药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十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负责县域内国家、省、市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的执行、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十四)负责县域内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五)负责受理、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负责全县范围内典型及重大卫生健康执法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十六)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知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七)承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卫生应急办)
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的组织活动计划和全员政治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负责党费收缴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廉洁教育。组织开展工会、妇联、青年团等工作。
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培训、信息、机要、保密、综合治理、信访、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印章、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业务车辆使用维修;负责基建、房产、水、暖、电等使用与维护;负责固定资产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及内部采购等工作;负责安保、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牵头制定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中心应急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应急物资采购、使用等。
(二)规划财务股
负责中心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审核;负责财务预决算编制、票据等工作;承担中心内部审计、薪酬社保、项目资金绩效、劳资统计等工作;负责内控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专家库建设、科研及培训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三)质量控制股
负责质量控制综合协调;负责中心资质认定相关工作;负责中心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组织检验检测人员质量培训;负责中心生物安全;负责医疗废物和污水的控制;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
(四)传染病防控股
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实施;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职责内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做好分析和利用;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基层业务指导;负责艾滋病、性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艾滋病病人与感染者的转介等。
(五)免疫规划股
负责实施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县疫苗需求、分配计划;负责冷链运转工作;负责接种率的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负责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评价;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负责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负责开展免疫规划实施和预防接种服务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维护和使用;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技术培训。
(六)综合卫生股
负责工作、学习环境中营养、食品、饮用水、职业、环境等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干预,对相关污染、中毒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现场干预控制;负责学校卫生监测与评价,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
(七)地方病结核病防控股
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病的监测;负责开展地方病防治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病疫情的调查处理。
负责落实结核病防控规划,指导、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结核病病人免费治疗药品计划;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分析处置。
开展寄生虫宿主与媒介调查控制;组织实施寄生虫病疫情的调查处理;指导疫源地和灾区的病媒生物控制和除害杀虫工作,开展预防控制传染性医源性感染的技术指导和调查处理。
负责实施消毒质量监测、评价与技术指导工作;进行预防性消毒技术服务与咨询;负责消毒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股
负责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制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估;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与评估工作;负责慢性病防控相关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负责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使用和项目质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控制政策和科学知识。
(九)检验检测股
完成国家及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检验检测任务;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的病原菌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消毒灭菌效果检测、生活饮用水项目检测、环境卫生项目检测、职业卫生项目检测,地方病相关项目检测工作;负责实验室所涉项目检验方法的确认及相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十)稽查信息股
开展卫生监督稽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负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检查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行为、文书制作、着装、证件证章使用等是否规范;负责对具体监督行为中程序和实体内容的合法性、工作制度和监督公开执行等情况进行稽查;受理举报投诉;负责案件汇总、审核、上报;负责监督股室上报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相关资料汇总、上报;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的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包括监督报表信息收集、汇总、网报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签发;指导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组织全体监督人员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法文书及相关卫生知识培训等。
(十一)卫生监督一股
监督管理区域包括县城东门街及以南区域、沁河镇、灵空山镇、法中乡、中峪乡。
负责区域内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血液安全、中医药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检查;所涉案件查处、案件文书上报审批、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辖区内协管员的指导培训;股室信息简报报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卫生监督二股
监督管理区域包括县城东门街至齐泉街区域、郭道镇、景凤镇、交口乡、韩洪乡。
负责区域内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血液安全、中医药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检查;所涉案件查处、案件文书上报审批、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辖区内协管员的指导培训;股室信息简报报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卫生监督三股
监督管理区域包括县城齐泉街以北区域、王陶镇、王和镇、聪子峪乡、赤石桥乡。
负责区域内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血液安全、中医药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检查;所涉案件查处、案件文书上报审批、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辖区内协管员的指导培训;股室信息简报报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