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12336 | |
发文字号:沁供函字[2021]2号 | 发文时间:2021-12-31 |
发文机关:沁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主题词:党风廉政;领导小组;通知; |
标题: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2-31 |
为了加强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经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晋兴 党总支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程金平 党总支纪检委员
成 员:吴进刚 总支成员、财统股股长
张 敏 办公室干事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由程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进刚、张敏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县纪委领导下,及时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事宜,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二)定期听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有计划地组织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县纪委汇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系统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六)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各股室,各公司、基层社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决策和管理全过程,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