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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48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13 |
| 发文机关:住建局 | 主题词:2022年度;双公示;工作方案 |
| 标题: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2年度“双公示”工作方案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1-13 |
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沁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沁发改科技字〔2021〕1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归集和公开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分解具体工作任务,推进“双公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按要求完成“双公示”各项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双公示”工作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采集“双公示”信息,实现同步公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