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沁源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104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0-10
发文机关县住建局 主题词沁源县;第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
标题关于沁源县第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2-10-24

关于沁源县第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10-10       大    中    小     

尊敬的政协韩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物业公司15家,服务小区38个,从业人员约316人,现大部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15个物业企业中,成立了联合党支部8个,覆盖12个物业服务企业,2家企业单独组建党支部,1家企业隶属于市公司党组织。

1、建立上下联动的物业管理机制。我们将根据《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我们将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进行整顿规范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

    3、加强行业培训。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制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力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4、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我们将依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立和完善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机制,确立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提升业主委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监督物业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物业服务行为的能力和作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武志军

   承  办  人:杜树强   张晓霞

   联系电话:7834012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