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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036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10 |
| 发文机关:县住建局 | 主题词:沁源县;第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答复 |
| 标题:关于沁源县第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10-20 |
尊敬的政协郭一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1、收费难问题的建议。加强对业主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促进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良好的、和谐的关系,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物业管理费收取的标准、开支的范围及服务的标准,需经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制定,并在业主大会上公布。
根据《民法典》、《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可提起法律诉讼,工作中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在提起诉讼前,最好先通知该部分业主,与业主进行必要的交流、沟通,对经做工作仍无效的业主,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2、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我们将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进行整顿规范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建立上下联动的物业管理机制。我们将根据《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武志军
承 办 人:杜树强 张晓霞
联系电话:7834012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