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737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5-06 |
| 发文机关:县住建局 | 主题词:盲道建设;第136号提案;答复 |
| 标题:关于规范县城内盲道建设的建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5-16 |
尊敬的张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内盲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1.合理规划城市盲道。在规划建设的市政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建筑中,规划设置盲道。
2.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验收;加大部门管理力度,对占用盲道行为进行管理、处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郭建福
承 办 人:史飞
联 系 电 话:0355-7832145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