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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680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10 |
| 发文机关:县住建局 | 主题词:沁源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 |
| 标题:关于沁源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10-18 |
尊敬的侯美杉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后,现答复如下:
1、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我们将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进行整顿规范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建立上下联动的物业管理机制。我们将根据《加强县城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行业培训。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制度,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力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3、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我们将依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立和完善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机制,确立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领导、管理和监督地位,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序参加物业管理活动,提升业主委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监督物业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物业服务行为的能力和作用。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管理规约》,直接形成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
物业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不仅涉及开发建设单位、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而且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仅靠房管部门的力量难以做好这项复杂的工作。只有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提升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行业监督指导,逐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武志军
承 办 人:杜树强 张晓霞
联系电话:7832145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