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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1656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3-25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医保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源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3-25 |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规范和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使行政检查工作公开、透明,根据《沁源县司法局关于强化全县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制定公开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报备的通知》(沁司函〔2022〕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事项
一是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违法进行违规投资运营等行为的处罚;二是对单位和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行为的处罚;三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的处罚;四是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数额的处罚;五是对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毀灭有关账册,或者不设账册,致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和迟延缴纳的处罚;六是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七是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八是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处罚;九是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等。
二、检查方式:
采取日常稽核全覆盖,抽查复查,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利用群众举报线索,社会监督员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聚焦部分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对象:
县域内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缴费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四、检查时间:
除重大节假日及重要会议除外,开展全年不定时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