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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217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10-10
发文机关沁源县医保局 主题词医保;工作成果;公布
标题沁源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十二)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0-10

沁源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十二)

 时间:2025-10-10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维护基金安全运行,沁源县医保局严格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工作。于2025年9月,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2家(沁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沁河镇河西村第二卫生所)、零售药店1家(沁源县益康大药房)。解除协议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沁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