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217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0-10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医保局 | 主题词:医保;工作成果;公布 |
| 标题:沁源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十二)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0-10 |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维护基金安全运行,沁源县医保局严格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工作。于2025年9月,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2家(沁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沁河镇河西村第二卫生所)、零售药店1家(沁源县益康大药房)。解除协议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沁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