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和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卫计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科室协调配合,业务科室各负其责,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基础。我局制订了沁源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就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管理指导职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就公文类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信息发布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从而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
(三)规范《指南》和《目录》编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沁源县卫计局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完成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明确了公开原则、主体、组织保障,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
(四)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了各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各医院通过在诊疗场所设置电子屏幕、公示公告栏,发送健康服务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和病人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加强了对医院重大活动、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等群众关心的内容的公开,使职工参与医院决策、管理,提高主人翁意识,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公开效果,院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会议等机会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意义,组织院长及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规定,并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加强依法行政,促进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和单位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面实行内外公开,努力实现政府满意,服务对象和职工满意的目标,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卫计系统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尚需认真研究。
2016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公众需求,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撰写和报送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医学教育、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将领导干部行使职权、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等情况;干部奖惩、调动、任免等组织人事情况;物品采购、大型活动经费等财务收支和物资管理情况,通过政务网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是加强卫生信息队伍建设,扩大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进一步加强卫计信息队伍建设,完善县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队伍综合素质,确保信息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行,离不开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为此,我们将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医院医疗质量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把政务院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卫生行风的范围,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