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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019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2-08 |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服务;规范 |
标题: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服务规范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2-08 |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服务对象
中国大陆死亡的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沁源县人民医院 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桥西街6号
四、服务项目
医学诊断证明办理
五、服务流程
(一)门诊患者
按病种挂号并在收费处购买诊断证明书(2张)→经有资质的医师诊断后开具诊断证明书→门诊部盖章→诊断证明生效
(二)住院患者
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门诊部盖章→诊断证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