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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019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2-08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服务;规范
标题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服务规范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2-08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服务规范

 时间:2022-02-08       大    中    小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服务对象

  中国大陆死亡的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沁源县人民医院    地址:沁源县沁河镇桥西街6号

  四、服务项目

  医学诊断证明办理

  五、服务流程

  (一)门诊患者

  按病种挂号并在收费处购买诊断证明书(2张)→经有资质的医师诊断后开具诊断证明书→门诊部盖章→诊断证明生效

  (二)住院患者

  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门诊部盖章→诊断证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