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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578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5-20 |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政策;生育;补贴 |
标题:沁源县申报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生育补贴流程 |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7-25 |
一、每年6月底前,本人申报。
二、每年7月底前,村级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签署同意发放意见,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资料不实的家庭要注明情况,初审后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乡级审核。
三、每年8月底前,乡级复审后报县卫体局审核。
四、每年9月底前,县卫体局审核确认后,填写补贴发放花名册及汇总表上报市卫健委备案,并将申报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归档,长期保存。
五、每年10月15日前,市卫健委登记备案后将所需资金上报市财政局。
六、每年10月底前,市级负担的生育补贴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各县区,各县区将生育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七、每年11月底前,各县区足额将生育补贴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
八、发现重复领取生育补贴的家庭,由县区卫体局追回多领取的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