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沁源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5-1226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5-15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主题词委托;行政;执法
标题关于委托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权的公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5-05-15

关于委托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权的公告

 时间:2025-05-15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县编委《关于印发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沁源县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中医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母婴保健、血液安全和消毒管理等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委托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行使。

委托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9年4月15日止

委托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胡海鹰

受委托组织: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任晓玲


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