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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226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5-15 |
|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委托;行政;执法 |
| 标题:关于委托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权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5-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46号)、《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县编委《关于印发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沁源县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中医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母婴保健、血液安全和消毒管理等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委托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行使。
委托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9年4月15日止
委托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胡海鹰
受委托组织:沁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源县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任晓玲
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