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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4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06 |
发文机关: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法治;政府;建设 |
标题: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3-04-06 |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全面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帮助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加大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监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022年,我局对全县所管辖行业开展全覆盖、巡回式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督促监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的消除疫情隐患。有序开展日常监督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切实履行场所卫生管理职责,认真落实顾客用品用具、公共区域及设施清洁消毒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宾馆、理发店重点场所对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每日对应检未检人员电话提醒,查漏补缺,做到不漏一人,严格落实指导监督行业监管责任。
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督导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完善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院感管理措施,建立院感巡察制度,防范院感事件发生,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切实严格消毒工作,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
对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日常管理、重点环节管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完善新冠疫情应急工作预案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学校卫生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等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覆盖率达100%。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2年,全县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291户,我局对被监管单位开展巡回式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监督检查800余户次,依法查处案件41件,罚款6.13万元。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2年,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3户次,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1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
(3)学校卫生监督。2022年,监督检查学校卫生43所,监督检查47户次,监督覆盖率100%。
(4)医疗卫生、中医诊所、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2022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287家,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294户次,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289户次,查处案件6件,罚款人民币5.8万元。
(5)职业卫生监督。全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4户,职业卫生用人单位76户,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7户次,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用人单位76户次,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7万元。
(6)放射卫生监督。全县放射诊疗机构10户,2022年,对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经常性监督12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依法查处放射卫生案件1件,罚款1000元。
(7)妇幼健康监督。2022年,开展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3家,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3户次。
(8)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22年,监督检查抗(抑)菌制剂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36家,依法查处案件1件,罚款人民币2500元。
(9)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全县共有4家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检查4户次。
3、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圆满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任务,完结率达100%。
2022年,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省“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共60条,已全部完成,完结率100%,并认真落实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各专业监督抽检任务,对全县22家双随机抽检单位进行抽样检测,抽检项目全部合格。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并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开展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3.15宣传活动。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3月15日开展了街头卫生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让群众了解更多卫生法律法规常识,倡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开展主题为“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宣传主题,利用工作微信群、QQ 群、电子宣传屏、滚动屏等多种媒体和介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相关内容。
(二)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
1、圆满完成我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了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基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了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群众。
2、开展各类各项专项监督检查14次。按照市、县级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医疗美容、医疗乱象治理、麻精药品、中医诊所、放射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职业卫生等共14次专项监督检查,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规范了执业行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2023年工作谋划
1、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督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监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覆盖率达100%。
3、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严格按照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各专业监督抽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监督监测工作任务。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职业病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并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沁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4月5日